【负责人解读】蚌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姚夕军解读《蚌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12-19 10:39 来源: 蚌山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姚夕军解读《蚌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蚌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蚌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蚌埠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蚌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自然灾害性气候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三、主要内容

预案总共分8个章节内容,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第三章灾害救助准备、第四章信息管理、第五章分级响应、第六章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第七章保障措施和第八章附则。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制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灾害预防、救援救灾一体化,实现灾害全过程应急管理。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划分了区减灾委员会、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日常工作。

第三部分为灾害救助准备。

第四部分为信息管理。对信息监测与报告和发布具体要求进行诠释。

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其中按照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别为I级、II级、III级、IV级应急响应。

第六部分为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过渡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进行了说明。

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重点明确了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备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

第八部分为附则。包括术语解释、预案演练、预案管理、预案解释和实施时间等。

四、创新举措

一是放宽了响应条件。将可能导致人员死亡、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严重损失、社会关注度高等纳入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完善了响应机构。结合我区当前工作实际,细化了各单位工作职责。为了便于开展工作。

三是强化了应急准备。各级各部门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时,立即采取灾害救助准备措施。

五、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资金保障、通信和科技保障、人力和装备保障、社会动员和宣传培训保障4个方面内容。

资金保障规定区级救灾资金预算,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

通讯和科技保障明确通信运营部门完善通信体系,保障通讯渠道畅通。

人力和装备保障动员保障明确大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专家库建设,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配备救灾工作必须的设备装备,合理规划设置应急避难场所。

社会动员和宣传培训保障明确了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引导本地居民和志愿者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责任主体,组织开展常态化防灾减灾救灾教育活动的重要节点及开展形式,加强队伍培训要求。

下一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贯彻落实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重大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区委、区政府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蚌埠市蚌山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姚夕军

电话:0552-307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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