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2021-2025年)》重大决策执行效果阶段性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18 16:43 来源: 蚌山区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现对《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2021-2025年)》(蚌山发〔20227号,先将八五普法规划重大决策执行效果阶段性评估如下:

一、决策结果

2021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20211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推进全民守法作为基础工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八五”普法规划是今后五年内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工作的基本遵循。

202110月,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提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202112月,市委、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依据蚌埠市“八五”普法规划送审稿、《蚌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蚌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蚌山区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决策实施过程

一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出台《关于印发2022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推进学法常态化;印发《关于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向全区57家单位累计发放90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召开区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市委党校副教授周兰蓉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设法治政府”专题报告,覆盖110人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邀请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葛先园教授授课《行政处罚法》,受训120人次。

二是切实加强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助力残疾人”等,安排律师进工地、进企业开展讨薪专题讲座,今年以来,完成农民工讨薪案件126件,为挽回经济损失60多万元。开展以《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宣传为主题的各类集中宣传活动,“4.15国家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开学第一课·送法进学校”等活动46场。

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截至目前,今年已经完成法律援助案件431件,完成率达到89.8%,办结案件数317件,结案率73.5%,经费使用率76.6%。接待和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次,配合公安、检察院完成认罪认罚工作,签署具结书202份。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品牌活动,如“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等宣传活动,安排律师进工地、进企业开展讨薪专题讲座,今年以来,完成农民工讨薪案件126件,为挽回经济损失60多万元。

三、取得成效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总方向,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六个融合理念,全社会法律意识和素养不断增强,法治文化建设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各领域各层面法治实践和成效不断深入,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普法工作是一项循序渐进的长期性工作,短期内成效不易显现。部分单位轻视普法潜移默化效用,没有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部署流于形式,措施不够有力,责任清单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

二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普法工作推进力度不一,存在木桶短板效应,司法部门、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普法工作相对深入全面,部分单位普法工作缺乏创新意识,仍停留在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形式,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大。在普法服务对象上存在厚此薄彼,对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普法教育不够深入。

三是宣传载体仍需不断创新。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运用得不够快捷高效,制作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法治产品不够丰富,与群众的互动性不够。大型主题法治场所建设及法治文化阵地进小区的规模、覆盖仍需继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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