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胡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10:42 来源: 蚌山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胡军同志聘任为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大队长(副院长),免去其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葛言成同志聘任为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免去其区医疗保障监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静同志聘任为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胡巧梅同志纬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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