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胡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胡军同志聘任为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大队长(副院长),免去其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葛言成同志聘任为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免去其区医疗保障监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静同志聘任为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胡巧梅同志纬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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