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方案》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26 11:17 来源: 蚌山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结合蚌山区实际情况,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同时于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20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意见征求截止日期,未收到不同意见。2021年2月5日,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该《方案》进行审查评价,认为该《方案》内容要素基本齐全,法律法规有依据,社会效果有保障,能够作为规范性文件下发执行。2021年2月9日,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关于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的汇报。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主体,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山分局要加强指导,充分发挥监管主体作用。二是燕山乡要做好乡、村两级干部对本方案的学习与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方案标准执行,提高我区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区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3月26日印发了《蚌山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蚌山政办〔2021〕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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