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23 11:38 来源: 蚌山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8〕4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部分垂直管理单位。

二、考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三、考评项目

(一)组织领导

落实组织领导;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有必要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领导机构认真履行督促指导职责。

(二)政务公开

1.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清理、确认并公示法定行政权力;编制并公布行政权力目录;绘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开展电子政务,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支持配合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2.“一站式”服务。审批项目、面向社会公众的便民项目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办理;落实首席代表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内部运行流程,改善软硬件环境,打造政府综合服务平台。

3.办事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和产权交易等行为;推进单位财务、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内部事务公开。

4.示范点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制定示范点建设实施细则;发挥示范点带动辐射作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工作程序;做好应公开尤其是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

2.依申请公开。规范编制、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3.发布协调。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事先沟通、确认;公开可能影响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4.保密审查。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信息形成或者公文制作过程中增加公开方式审查程序;无以保密为由拒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形;无泄密行为。

5.年度报告。规范编制并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报送同级或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四)公开方式

确定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主渠道;完善宣传橱窗、明白卡、新闻媒体、政府热线、新闻发布会等传统公开方式;积极探索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公开形式;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和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五)监督保障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开展和参加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及时发布、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

四、考评标准、方式和程序

(一)评分标准

实行百分制量化标准,考评项目(分项)没有扣分因素即得分;无该项目内容的,得该项目的综合平均分。

(二)考评方式

考评工作设定为第三方机构测评、日常测评、双向互评三个环节。

1.第三方机构测评。

权重:50%。

测评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

测评频次:省级、市级、区级分别为3次/年。

测评方式:第三方机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年度测评(包括依申请公开模拟测试)。

省级、市级第三方机构测评为抽查,测评单位为区本级、2个乡(街道)、2个部门;区级第三方机构测评为普查,测评单位为区本级、各乡(街道)、各部门。对区本级测评时,按照1︰1比例汇总形成受赋权单位成绩。省、市、区测评成绩,按照3:3:4比例汇总成为各乡(街道)、各部门总成绩。

2.日常测评。

权重:30%。

测评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和第三方评估机构。

测评方式:区政府办公室和第三方机构根据各乡(街道)、各部门更新栏目、参加会议、整改测评问题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独立开展过程测评。

3.双向互评。

权重:20%。

测评单位:各乡(街道)、各部门。

测评方式: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各乡(街道)之间互相评价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各部门之间互相评价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以上三个环节考评成绩合成各考评对象单位年终得分。

 

五、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计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区直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等,并按要求供其他区级考评项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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