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2-01 17:26 来源: 蚌山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主要职责 依据 实施部门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蚌山区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蚌山办发〔2019〕18号) 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袁志哲 0552-2044655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区政府12楼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及文电的处理工作。 《蚌山区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蚌山办发〔2019〕18号) 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袁志哲 0552-2044655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蚌山区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蚌山办发〔2019〕18号) 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袁志哲 0552-2044655
(四)办理市人大、市政协和区人大、区政协交办区政府的有关议案、建议、提案,承担区政府与区人大、区政协的日常联系工作。 《蚌山区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蚌山办发〔2019〕18号) 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袁志哲 0552-2044655
(五)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的主要活动安排和区政府值班、区长热线电话、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市长热线交办事宜的督促办理。 《蚌山区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蚌山办发〔2019〕18号) 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袁志哲 0552-2044655
(六)负责办理人民群众直接向区政府的来信、来电的处置工作,承担上级批转至区政府的文电和重要事项的办理、督查督办和反馈工作。 《蚌山区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蚌山办发〔2019〕18号) 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袁志哲 0552-2044655
(七)指导监督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职能。 《蚌山区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蚌山办发〔2019〕18号) 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袁志哲 0552-2044655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蚌山区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蚌山办发〔2019〕18号) 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袁志哲 0552-204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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