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发展大厦1号楼12楼,邮编:233000,电话:204465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继续深入贯彻《条例》,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蚌埠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努力构建发布、回应、解读“三位一体”的政务公开新格局。
(一)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网信息发布情况。2019年,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区共发布信息19744条。其中区政府办公开信息5533条;区政府部门公开信息7908条;乡街政府公开信息13691条,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436条。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蚌山区全面落实省有关文件,蚌山区严格录入标准,对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蚌山分厅入驻全区30家部门、6个乡街和40个村社区,承诺件办理时限全部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公共服务全部为1个工作日办结,公共服务即办件全部压缩为受理、办结两个环节,行政权力和其他权力承诺件除特殊程序外全部压缩到三个环节,按照简政便民要求,各部门删减材料达到69%,办理事项全面取消复印件。蚌山区办件平均承诺期限为1.43天,平均提交材料3.11个,为四区最低。全年办件总数24235件,为四区第一;网上申报数13791件,网上申报办件占比56.91%。政民互动系统处理16件咨询,市长助你跑系统处理51件咨询投诉,全部第一时间按时回复,没有一件超时回复件,当事人均对回复结果表示满意。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蚌山区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19年,我区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1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
从申请方式来看,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6件,信函申请4件。
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为8件,占80%;答复“不予公开”为1件,占10%;答复“同意部分公开”为1件,占10%;答复“无法提供”的为1件,占10 %。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区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我区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信息,所有公文公开的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公开流程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把好质量审核关。
我区各行政机关均对外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方便公众联系。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19年,一是依托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
二是依托政府政务公开业务指导部门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主动沟通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加强对复杂疑难申请的研究会商,形成上下联动,确保工作的无缝连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三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不断丰富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开方式,切实提高公开实效和质量。全年推送微信订阅号信息960条、微博信息801条,微信关注人数增加至11955人,年增加量3455人。
(六)强化监督保障,严格考核制度
一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复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
2019年,我区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1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9 |
减40 |
549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30 |
增302 |
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89 |
减67 |
123 |
|
行政强制 |
27 |
减6 |
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9 |
113.0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2 |
0 |
0 |
0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2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2 |
0 |
0 |
0 |
0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区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精细化规范化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的形式有待丰富,政策解读的影响范围需进一步扩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将在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细化政务公开目录,强化政务公开平台信息搜索、办事服务功能。二是聚焦公众关注,丰富解读形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在文字说明、图解为主的基础上增加动画、小视频、短音频等公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将文件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对公众关注的热点政策和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和解读,提升群众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依申请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例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