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蚌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章立制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8-05-11 17:40 来源: 蚌山区法制办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系统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推动实施区 “十三五”规划和《“首善蚌山”三年行动计划》,在实现“两个全面”中成为排头兵,建设“四个蚌山”,提升中心城区能级。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的意见》(蚌政秘【201714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蚌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的意见》(蚌山政秘【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

 

二、《意见》提出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政府决策以及行政行为的风险点,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对准焦距,找准要害,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实施流程、评价机制。

  (二)坚持改革创新。在全面梳理完善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新形势,主动适应新要求,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大胆探索、敢于实践,使建章立制工作更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和富于创造性。

  (三)坚持系统科学。构建职责与任务相统一、牵头与配合相协调、推进与督查相配套、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长效机制。重在管用长效、配套衔接,确保建立或修订、完善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三、《意见》指出的主要工作

该规定主要是从制度层面发力,建章立制、正本清源,加快形成从部署要求到执行落实到监督问责再到动态调整的制度“闭环”体系,推动政府系统形成严肃健康的政治生活、正气充盈的政治文化、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需要说明

1.建立建章立制清单库。每年第一个季度,结合上级巡视、审计、督察指出的问题,年度区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上一年政府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计划,全面梳理、查摆各项工作纪律、决策程序、工作流程、工作制度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区政府年度建章立制清单库。

2.开展集中调研。由区长总牵头,各副区长按照工作分工,开展集中调研活动。加强与上级相关制度规定的衔接,并通过邀请专家讲学、开展专题学习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

3. 强化绩效考核。将建章立制工作纳入区党政机关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着眼于绩效考核的全过程,细化考核项目、量化考核标准,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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