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全称:蚌山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职责:
1、负责区直机关工作人员办公生活的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区直机关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服务及绿化、美化、亮化管理;
3、负责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服务、生活住房服务等工作;
4、负责区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5、负责区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和医疗保险工作;
6、负责区直机关水电使用管理工作;
7、负责区直机关会议室的使用,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
8、负责区直机关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无内设科室,无下属单位
负责人:马浩
联系方式:0552-2070903
办公地址: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发展大厦3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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