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6-30 10:15 来源: 蚌埠市蚌山小学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4.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到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5.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存放地点、位置安全可靠,数量清楚,并指定专人负责。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立刻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了解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了解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一旦发生火情,便于疏散和灭火。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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