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小学教育集团校务、政务公开制度
蚌山小学教育集团校务、政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教育集团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教育集团管理水平,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机制
教育集团地校务、政务公开情况由教育集团教代会职代会和全体教职工共同监督。
二、校务、政务公开的范围及内容
凡是与教育集团管理、教学教改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及上级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涉及收费许可证以外的收费,要征求家长的意见,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如:学生保险费等。公开形式采取张榜通知和QQ群通知等形式进行。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的政策、及录取的学生名单等。公开形式采取张榜通知形式进行。
(二)向教职工公开的项目
1、财务公开:项目包括财政拨款、正常收费、社会捐赠、房屋租赁收入等。
2、工程项目公开:教育集团的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投标。
3、教职工奖惩公开
包括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结果;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4、干部人事工作公开
包括机构改革方案、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职称评审办法等。
三、校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通过教代会把校务、政务的情况在一定的范围进行通报。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师代表委员会成员座谈会,通报校务、政务公开情况。
3、建立校务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校务、政务公开内容。
4、教育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向教职工大会述职,并接受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和测评。
5、向社会家长公开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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