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小学民主决策管理制度
1.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大的决策思路出台、管理制度的形成,都必须通过有关会议讨论,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后才能公开、公布实施。
2.规范决策程序。任何一项政策、制度的产生,首先须由部门会议形成草案,草案交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再交校行政会讨论通过;重大制度、事项须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3.力求制度科学。各项制度的制定都必须来自部门基层,都必须有利于体现依靠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体现以人为本理念,都必须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学校跨越式发展。
4.体现民主监督。推行教职工民主参与和公示制度。对于涉及全体师生利益、荣誉有关的评优、晋职、年度考核、贫困生救助的热点问题,都要公示一周以上,听取教师意见和提议,接爱教师监督。
5.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广大教职工民主治校、民主参与的主人翁地位,在制度管理上坚持科学化与人性化的统一,在治校方略上充分尊重教师建言献策的作用,极大程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6.坚持服务学生。在涉及学生各类评优、学生批评处理等重大问题时,都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激励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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