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蚌山区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公告
一、申报条件:
凡在本市市区内长期生活或稳定就业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享受城镇家庭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各类型家庭申请条件如下: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市区城镇户籍(不含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在城市建成区内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成员需正在享受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收入证明;
3.申请家庭在市区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家庭自有住房面积低于60平方米;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5.申请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市区城镇户籍家庭(不含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在城市建成区内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70%(2019年为不高于1975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家庭自有住房面积低于60平方米;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5.申请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持有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安徽省居住证》;
2.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70%(2019年为不高于1975元);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本地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 年及以上;
4.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住房;
5.申请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二、所需材料
1.《蚌埠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
2.《蚌埠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成员自有房屋状况申报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全页,身份证(复印件2 份);
4.收入证明材料(包括《申请家庭提供的辖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或《低保证明材料》或《经济核查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同家庭具体材料以区住房保障中心通知为主)。
三、咨询、投诉电话
区住房保障中心:2070233
纬二路街道:2059012
宏业村街道:7100982
青年街道:7156085
天桥街道:2066790
黄庄街道:7113573
燕山乡:3823051
淮河行政中心:3713092
胜利街道:2071052
龙湖街道:7286897
湖滨行政中心:311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