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关注!2025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25-02-28 11:07 来源: 蚌山区天桥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基本医疗统筹基金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合规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不同比例承担。 

 (一)起付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首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基金的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及以下(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400 元、二级 800 元、三级(市属)1200 元、三级(省属)1600 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按首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 100 元执行。 

 确需分疗程间断多次住院治疗的白血病、恶性肿瘤、脑瘫康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精神障碍(重性)患者,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同一家医院按疾病规范疗程多次住院治疗的,只收取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 

 (二)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6万元。 

(三)支付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合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按不同比例承担,其中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年度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

具体比例见下表:

蚌埠市职工医保住院基本医疗统筹保障政策表


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合规费用(包括住院、门诊特殊病费用), 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按90%比例支付,支付限额为34万元

 具体比例见下表:

 蚌埠市职工医保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障政策表

 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6万元,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合规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按比例支付,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支付限额为34万元,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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