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蚌山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11:07来源: 蚌山区医疗保障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总体情况

蚌山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331日正式挂牌成立。自成立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部署落实中央、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首善之区”为目标,努力做到公开工作更主动、公开信息更全面、公开事项更细化,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工作在民生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和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十一个栏目,全面覆盖了《条例》要求的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确保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完整2019年,我局在蚌埠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422条,其中规章11条,规范性文件1条。

二是加大对医疗救助、医疗保险等民生工程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医疗救助政策、救助详细信息,医保药品最新信息和政策、医保基金使用等相关文件和情况做到信息每月公开、每季度汇总公开,从而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宣传到位,在局门户网站转发有关医疗保障知识权威解读的政策文件、专家解读和媒体解读,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推进政策解读多样化,采取图表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方面群众对于相关政策的理解。

四是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及时对网上舆情进行监控、处理、督办和回复,对于发现的网络舆情重要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为他们提供决策参考;对于需要处置的一些有害虚假信息,按照查处规范流程,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真实情况,做好应对的准备;对一些苗头性网络舆情及时进行网上跟踪,随时关注其发展变化,并根据变化作出反映,确保做到在第一时间抓好了局网络舆情回应办理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蚌山区医保局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确保能及时回复。2019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我局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19年,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根据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内容,及时将医保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六)监督保障

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上,我局不断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主要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上。一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复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2019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够强、有关政策解读形式还需多样化等问题。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努力充实发布力量,丰富发布内容,提升发布时效,创新解读形式,及时、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医保工作的关切和监督,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提高医保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不断完善医保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了《蚌山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蚌山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蚌山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蚌山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系列制度,建立并实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做到了按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及时、有效、完整;所有印发的文件均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信息公开类型,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现有知情权、监督权,使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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