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申请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22-11-20 09:31来源: 蚌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1.申请人范围

《优待证》申领范围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现役军人、病故现役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2.所需资料

1)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1张。照片规格: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2)申领退役军人优待证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

②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③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证件丢失的可复印档案中的转业登记表、退役登记表、离(退)休审批表等;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⑤立功受奖证书或审批表。

3)申领“三属”优待证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

②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③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

④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4)委托他人办理需另提供办理人身份证和委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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