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9 16:11  来源: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蚌埠市蚌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蚌埠市南山路89号;邮编:233000;电话:05522042456;电子邮箱:bsqzf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蚌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2017年蚌山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以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政府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完善工作机构和制度,加强组织领导。为使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贯彻落实《蚌山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蚌山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暂行办法》、《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和《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蚌山政办秘﹝201746号)、《关于印发蚌山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蚌山政办﹝201728号)等制度。

(三)完善目录规范,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按照市政府部署,全面落实省《关于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本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印发的《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规范指引(试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标准,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四)细化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工作要点》。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蚌山政办秘﹝201746号)等文件,明确信息公开任务及分工,全面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网信息发布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截止20171231日,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9条,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1.重视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作了进一步梳理,将能够公开的行政权力和运行结果公布在网上,严格按照双公示要求公示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相关事项。

2.加强信息化与目录建设。贯彻落实《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目录(栏目)维护任务分工的通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

3.大力推进网络问政。对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均能及时交办、处理,对不能解决或需要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都作了说明,网民对咨询与建议在线答复情况反映较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没有及时有效改进、落实工作重点,作的实效性不够强;二是信息发布不规范;三是公开的重点不突出,公开的质量不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建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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