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18:23  来源: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蚌埠市南山路3923楼,邮编:233000,电话:204501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2019年版)的通知》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开展督促检查,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贯彻落实新条例,主动详实公开政府信息

为了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压实政务公开责任、提升政务公开成效,我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管、以公开促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市场监管工作透明度。

(二)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完善平台建设

我局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推动试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实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和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加强回应关切栏目建设。从监督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食药安全信息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内容扩展到我局全部工作职责领域。对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全年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70条。有力督促了企业形成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及时公开2019年度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共公告17406批次,为方便群众了解食品抽检信息提供了便利。

(三)明确职责程序,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针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等问题,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做到准确领会、及时回复,确保答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完成。我局依申请公开可以通过当场、书面、网上等方式进行申请, 2019年度我局共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已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全部办结。

从申请方式来看,网上申请1件,书面申请 2件。从答复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2件,占67%;答复“非本单位掌握”1件,占33%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审查信息发布

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保密意识,科学把握保密审查的范围、内容和基本原则,在最大程度地面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扎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职人员具体承担信息公开的网站维护和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责任到人。

 2019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 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06

 增1323

 54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增24

 8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8.10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够;三是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做好财政性资金、重大公共政策决策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积极参加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推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下一步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2020年我局将结合机构改革的情况,结合新的机构职能,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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