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度蚌山区环卫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蚌山区审计局自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7月29日,对2019-2020年度区环卫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环卫所专项资金种类、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环卫所部门专项资金由环卫所申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区环卫所专项资金包括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公厕清扫保洁服务费、城市生活垃圾转运服务费、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环卫保洁专用材料等日常费用支出、信息化建设、出差、培训等费用、环卫保洁车运行经费等。环卫所成立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了《环卫所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环卫所财务管理分级授权相关制度》等制度。
二、2019-2020年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环卫所专项资金26项,合计36264792.38元,包括道路清扫服务费23201573.24元、生活垃圾转运服务费4172727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费930000元、公厕保洁维护费2447245.18元、聘用人员费用等4414070.68元、保洁车辆运行经费、环卫保洁专用材料、办公设备、保洁用水用电等1099176.28元。
2020年环卫所项资金专项资金17项,合计40886228.33元,包括道路清扫服务费26105245.28元、生活垃圾转运服务费5114152.8元、公厕保洁维护费2099814.35元、聘用人员费用等6585657.01元、保洁车辆、环卫保洁专用材料、办公设备、保洁用水用电等981358.89元。
三、使用专项资金所发挥的效益
经审计,环卫所能够贯彻执行相关政策,环卫所部门专项资金基本能够按用途使用,较好地完成了管理区域道路保洁、垃圾转运、公厕保洁创城任务、环境卫生设施维护工作等各项工作,持续保障市容环境卫生,对市场化运作承包单位清扫保洁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考核,道理保洁、垃圾转运、公厕管理工作质量总体情况较好。
四、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 迎宾大道、黄山大道、燕山路、解放南路、东海大道清扫保洁服务原合同期至2019年3月31日,合同期满仍实行市场化服务并按原合同价格支付相关服务费,相关道路清扫保洁新合同的服务期自2020年1月8日起,形成道路清扫服务无依据延期时间较长的现象,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1月7日期间支出的道路保洁服务费依据不严谨。
2. 2020年1月13日环卫所与道路保洁服务公司签订补充合同,服务内容为新增兴和路等5条道路(广场)合计面积243900平方米清扫保洁及设施管理。此项服务没有纳入2019年11月21日相关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项目进行招标,也没有重新招标,合同涉及的道路面积有与实际道路面积有误差,绿道和广场保洁服务单价无依据。
3.市场化服务工作没有严格按合同约定严格考核,如对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公司、垃圾转运服务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作业标准进行日常考核,实际考核内容较为简化。
4.2020年从部门项目经费中支出工会经费208548元。
五、审计建议
1.对需要市场化服务的工作尽早组织招标筹备等工作,并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2.对于可以纳入一次招标范围的,应一并纳入招标范围,做好招标预算控制,并进一步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3.对环卫市场化作业公司认真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环卫工作管理,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效益。
4.严格执行项目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批复用途支付使用专项资金。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