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山区村医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8号)和省卫计委、财政厅、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卫基层[2015]1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退出村医身份和工作年限认 定及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卫基层[2015]22号)及蚌埠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蚌埠市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农[2015]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认定的《蚌山区村医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公示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区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和群众举报情况。组织开展再调查、再核实。
一、 公示内容
燕山乡卫生院初审后所上报的申请人员中通过区级现场复核的到龄退出村医,共计1名。
二、公示地点和范围
1、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2、村医所在乡政府、村委会(居委会)、村民组及乡镇卫生院、村医工作的村卫生室。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人:惠小小 联系电话: 0550-2066520
附件:蚌山区村医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公示表
蚌山区卫生健康委员
2025年1月21日
附件:
序 号 |
姓名 | 出 生 年月日 |
户口所在地 | 工作的村卫生室 及工作经历(经 历多个村卫生室或时间有间断的,按时间顺序填写) |
取得从医资质情况(不同年代取定的不同资质,以逗号隔开) | 在村卫生室工作期间 | 进入村医岗位年月 | 退离村医岗岗位年月 | 累计工作年限(年) | 备注 | |
没有 刑事 犯罪 |
未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辞退、开除 | ||||||||||
1 | 卢家圆 | 1963.11 | 安徽省蚌埠市燕山乡 | 孙家圩子村卫生室(原杏山村卫生室) | 乡村医生 | 无 | 无 | 1987 | 1998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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