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蚌埠市麻风病症状监测工作实施方案(2024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政策依据
(一)制定背景
麻风病是一种常见的慢性传染病,它可以影响皮肤、神经和黏膜,导致多种症状和并发症。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总体要求,为了提高麻风病监测敏感性,有效地监测麻风病的症状和控制疾病的扩散,早期发现麻风病例,控制传染源,减少畸残发生,保障麻风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麻风病防治工作现状,特制定《蚌埠市麻风病症状监测工作实施方案(2024版)》。
(二)政策依据
1.《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4—2030年)》
2.《“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二、制定意义
麻风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几代人的努力,我国麻风防治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掌握我市麻风病的疫情动态和流行规律,分析流行因素。及早发现麻风反应和神经炎病例,减少麻风畸残的发生。为麻风病流行趋势的预测,制定有效的防治对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4年初,我市开始调研省内其他城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着手起草《蚌埠市麻风病症状监测工作实施方案(2024版)》。
(二)征求意见。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3月6日期间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正式印发。2024年3月15日,市卫健委正式印发该文件。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全市麻风防治工作,降低人群易感风险,减少患者病痛,实现我市全面消除麻风危害的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五、主要内容
该监测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概述。
麻风病是由麻风分枝杆菌感染所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侵犯皮肤和周围神经,表现为慢性皮疹、局限性麻木和周围神经粗大等,严重者可累及深部组织和内脏器官,如不早发现、早治疗,可造成眼、手、足的畸残。麻风病症状的监测通过加大对监测点皮肤科或相关科室医生的培训,及时发现有麻风疑似症状的患者并且正确诊断,实现早发现早治疗。
(二)麻风病监测的目的。
一是为了及时对麻风病患者实现治疗,减少畸残的发生,控制传染源。二是为了提高从业人员及医务工作者对麻风病的诊断能力和判断力。三是为了收集我市麻风病的疫情动态和流行规律,分析流行因素,建立麻风病可疑症状分析报告和系统。四是为了减少对于麻风病的误诊,降低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伤害,减轻医疗负担。
(三)麻风病的潜在症状。
出现下列一条或多条症状的患者,应当纳入麻风病症状监测范围:
1.诊断不明或久治不愈的慢性(三个月以上)皮肤病;
2.皮肤闭汗(局部干燥)或感觉异常,如麻木、蚁行感;
3.眉毛稀疏脱落,酒醉样面容;
4.面部或耳垂出现肿胀或结节肿块;
5.水肿性红斑损害结节性红斑损害;
6.神经粗大、疼痛或触痛;
7.手或足发生反复无痛性伤口、溃疡或容易烧/灼伤;
8.闭眼不拢、口角歪斜、手掌指肌肉萎缩、爪型手或垂足。
(四)实现麻风病监测方法。
一是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由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蚌埠市疾控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各级卫健部门负责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各县区疾控中心负责本辖区重点乡镇的症状监测及上报工作。
二是成立全市麻风病症状监测专家组。市直及驻蚌综合性医院防保科科长为本级监测点负责人,临床经验丰富的皮肤科医生为市级专家组成员,县区疾控中心、县医院分管领导为本级监测点负责人,地方病防治科科长为本县区管理员,对监测点上报的疑似症状患者及时进行排查诊断。
三是形成系统的工作方式。每季度将各监测点上报的疑似症状患者就诊、排查和诊断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年底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至省皮防所和片区诊疗中心。监测点皮肤科或相关科室医生发现有麻风疑似症状患者时,填写一式两份的《蚌埠市疑难皮肤病患者转诊单》,分别交由患者和市疾控中心存档。同时填写电子档案《蚌埠市麻风疑似症状患者报告转诊登记表》,与患者疑似症状照片资料一同按季度上报至市疾控中心。市及各县区疾控中心及时将疑似症状患者的初步排查结果或片区诊疗中心诊断结果反馈至症状监测点。同时要做好对疑似症状患者的转诊、预约等做好协调服务,对超过五个工作日仍未能前来就诊的疑似症状患者要及时追访,避免失访。
(五)蚌埠市麻风症状监测点
序号 |
监测点名称 |
地址 |
1 |
蚌医一附院 |
蚌埠市长淮路287号 |
2 |
蚌医二附院 |
蚌埠市龙子湖西侧宏业路220号 |
3 |
解放军第902医院 |
禹会区解放军第123医院1052号 |
4 |
市第一人民医院 |
蚌埠市涂山路229号 |
5 |
市第二人民医院 |
蚌埠市龙子湖区延安路302号 |
6 |
市第三人民医院 |
胜利中路38号 |
7 |
市第四人民医院 |
东海路189号 |
8 |
市传染病医院 |
蚌埠市禹会区红旗三路160号 |
9 |
市中医医院 |
淮上大道4339号 |
10 |
蚌埠皮肤病防治院 |
怀远县淮海路望月社区卫生服务站 |
11 |
怀远县疾控中心 |
怀远县榴城镇圣泉路220号 |
12 |
固镇县疾控中心 |
城关镇迎宾大道123号 |
13 |
淮上区疾控中心 |
淮上区小蚌埠镇政府西首50米 |
14 |
怀远县人民医院 |
怀远县荆山镇禹王路中段 |
15 |
固镇县人民医院 |
固镇县立新路 |
16 |
五河县人民医院 |
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 |
17 |
五河县疾控中心 |
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西段 |
18 |
禹会区疾控中心 |
红旗一路592号 |
19 |
高新区疾控中心 |
华光大道与东海大道交叉口往西100米 |
20 |
蚌山区疾控中心 |
昌南路408号蚌山区卫生服务综合楼 |
21 |
龙子湖区疾控中心 |
蚌埠市凤阳东路376号 |
22 |
蚌埠市疾控中心 |
淮上区花园路700号 |
六、创新举措
一是该方案选择我市驻蚌、省直、市级综合性医院、各县区疾控中心、县医院、蚌埠皮肤病防治院以及近20年来有新发病例的乡镇卫生院为监测点。
二是将监测责任分配到各个县区卫健委地方病防治科及各县区疾控中心、县医院,同时对各部门提出要求对各症状监测点皮肤科或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
三是按季度汇总通报疑似症状患者就诊、排查和诊断情况并制定出《蚌埠市疑难皮肤病患者转诊单》及电子档案《蚌埠市麻风疑似症状患者报告转诊登记表》加强对麻风病患者的档案管理,避免遗漏疏忽。
七、下一步工作
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牵头组织单位将加强对各县区症状监测工作进展督导检查,年底进行考核评估,通过给予通报表扬和批评的方式规范监测秩序,确保我市麻风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全面建设健康蚌埠。
解读机关:蚌埠市卫生健康委
解读人: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 王禹
咨询电话:0552-313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