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2022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蚌山区2022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市卫健委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有效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22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蚌山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372800人。全区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85个,疾控中心1个,妇计中心1个,乡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1个。
1.项目实施主体和覆盖范围。根据国家及省《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在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项目收益人群和主要内容。我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12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责任,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召开的会议、出台的管理文件、指导促进项目实施的主要方法措施等。
(一)项目实施。
1.调整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为此,成立蚌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落实,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增强全民健康素质。
2.明确职责分工。各机构充分认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区政府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区疾控中心、妇计中心是业务指导和协助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为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各自覆盖人口承担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由委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委相关科室及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实施。在此过程中,坚持分级负责、效率优先、公平公正原则,依据《蚌山区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通过信息化手段应用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准确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落实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项目效果等四类指标。通过绩效评价,及时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管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终项目资金清算直接挂钩,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
为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促进公共卫生项目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我区分别于2022年8月11日至8月15日,2023年1月29日至2月3日开展两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各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补差补缺,推进目标任务完成。
四、自评结论
(一)主要指标情况及结论
目前我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体运转情况良好,能按照国家、省市级文件的要求完成目标任务,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也有所提高,2022年全年,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指标按照序时进度,在年底前已完成年度指标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但各单位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成立蚌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领导小组,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落实。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定期督导与考核制度,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项目服务内容、数量、质量要求,组建专门督导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为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促进公共卫生项目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受疫情和区域核酸工作影响,我区分别于2022年8月11日至8月15日,2023年1月29日至2月3日开展两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各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补差补缺,推进目标任务完成。
每季度区疾控中心、妇计中心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对基层医疗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指导,指出相关问题、听取合理建议,并定期或不定期根据督导的问题清单深入乡(中心)、村(站)进行二次督导检查。考核成绩优秀的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先进经验,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推进会上交流发言,供各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学习提高,以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2.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及省《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基本标准,印发了年度实施方案、工分值标准以及年度考评方案,明确了项目范围和内容,制定了项目的年度目标和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项目效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清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全区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依据。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入基层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开展工作指导,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要求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并对村站室进行考核和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3.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已专账核算,按“统筹使用、分级负担、专款专用、绩效考核”的原则管理,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规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挤占和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对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及时整改,完善相关资料,及时拨付兑现村(居)级补助资金。区卫生健康委加强督导检查,对于如有未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和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制定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并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核减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相关规定。
制定奖惩制度。我区已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奖惩制度,明确了项目绩效考核结果与项目资金结合的方法。对督查行动中公卫服务“两卡制”工分经查不实的,按照相应比例否决、扣发相应公卫资金,并列入下年度重点监管对象;连续3年不实得分超过10%的,撤销相应机构从事公卫服务资格;涉嫌违法的,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从严从实抓好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贯彻落实关于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发热接诊、疫苗接种、健康管理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1.人才缺乏,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近年来,项目工作配套经费逐年增加,工作要求越来越高,而各基层单位实施项目工作人员配置多有不足,尤其是公卫类专业医师都严重缺乏,且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基层公卫人员工作量大、任务重,项目工作水平难提升。村医队伍结构不合理、呈老龄化趋势,对信息化操作接受能力不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现进一步加强培训,强化基层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能力。
2.意识不强,群众依从度不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仍然不够,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与获得感有待提高。部分群众健康意识不够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务人员依从度不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健康作用认识不足,有的重点人群认为服务太简单不能满足自己的健康需求,对每年的健康体检存在一定的厌烦情绪,不愿主动配合。部分群众更换电话号码频繁,造成失访率增加。现督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及辖区下属村、站卫生室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微信群聊、抖音等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居民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动性和依从性。
(四)工作建议
1.加快整合资源,压实压紧职责共同服务群众。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将与村居计生协管人员联合,形成合力,共同服务群众,村居计生协管人员负责摸清底数、宣传到位,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服务到位,互补互利,缓解村医一人又要做服务又要干医疗的尴尬局面。区疾控中心、妇计中心作为项目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相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督导、指导和培训,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督导一个机构,规范管理一个机构,及时解决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基本公卫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化。切实让群众充分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好处,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
2.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人才引进、培训、晋升、对口帮扶方面的优惠政策,重视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各种项目在岗人员培训,尤其加强对高校公共卫生专业大学生的专业技术培养及实践操作能力,为基层输送新鲜血液。
3.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过“宣传-吸引-再宣传”,以逐步改变社区居民陈旧观念。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将群众被动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为与主动索求公共卫生服务行为结合起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行为,置于全社会广大群众监督之下,以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健康发展和项目任务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