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青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5-01-09 08:59来源: 蚌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浏览量: 【字号: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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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公开内容
1 服务时间 门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病房探视时间及各项服务的办理时间等 门诊服务时间:各科医生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2:30-17:30,周六日内科、慢病门诊上午 8:00-12:00,下午2:30-17:30
2 专业介绍 专业方向,临床、检验、检查等专业服务项目名称及特色服务的相关内容等 全科、中医内科、针灸科、计免门诊、中药房、西药房、检验科等临床科室,其中特色科室有:中医外科、康复科
3 预约诊疗 需要或可以预约的挂号、诊疗、临床检验、检查等的预约途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直接来院就诊,无须预约
4 医保服务 医保支付、报销流程、地点、导引等 地点:一楼大厅收费处,开通办理门诊、住院、两病医保业务,直接结算。
5 就诊须知 门诊、急诊就诊流程、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一)戴好口罩进入医院,导医处询问需要去的科室就诊,医生看诊,门诊收费处缴费,门诊药房拿药或做相关检查或相关科室做治疗。  
(二)复诊(看结果)、咨询、开药等直接就诊。  
(三)为避免人员聚集,请按序就诊,保证一医一患一诊室。
6 住院须知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一)戴好口罩进入医院,导医处询问需要去的科室就诊,医生看诊,门诊收费处缴费。 
(二)至三楼住院部办理住院相关手续。
7 分级诊疗 1、与本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综合或专科医院名称;2、向上级医院转诊及接收上级医院向本院转诊的服务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等;3、医联体及县域医共体业务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家介绍、服务内容、流程、联系方式等。 1、与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双向转诊2、全科医生判断患者符合转诊标准→转诊前与患者和/或家属充分沟通→签定双向转诊知情同意书→全科医生填写双向转诊上转单→医保办登记后→联系医联体.上级医院。3、患者在上级医院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条件的,签定双向转诊知情同意书,由主诊医师填写双向转诊下转单,经医院医保办盖章后,患者持下转单转至对口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上级医院须给基层医疗机构出具详细的病历文书和健康干预方案。待病人到达基层医疗机构确认下转后,由基层医疗机构联络员告知上级医院相关部门。
8 服务流程 门诊服务流程;留观、住院服务流程;双向转诊服务流程 挂号→就诊→缴费→检查/拿药/治疗
9 交通导引 机构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 市内111、118、125直达
10 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路线,在线咨询服务等 咨询台(窗口)标识、导医台
咨询电话:0552-2064965
11 机构人员 机构信息 公开机构的基本情况、《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备案、诊疗科目等,包含
1、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信息(公开正本清晰图片,提供下载链接);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信息(公开副本清晰图片,提供下载链接;副本中医疗机构基本信息、诊疗科目、校验信息、处罚记录信息、变更登记记录信息、备注信息);
4、公开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其他需公开的信息。

执业范围: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皮肤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针灸科/推拿科
蚌埠市蚌山区青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一家集预防、康复、医疗、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等为一体的公办综合性医院。中心坐落于蚌埠市蚌山区工农路14号,交通便捷,占地面积218.96平米,建筑面积2209.76平米,下辖三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辖区,服务人口2万余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3036910705334
机构标识 等级评审、医保定点、教学任务等名称标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保定点医院标识
人员识别 医护、行政及后勤等人员标识,包含:姓名、科室(部门)、职务 (职称)等 蚌山区青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岗位胸牌。
12 设备技术 设备准入 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信息公示 /
技术备案 依法开展的特殊临床技术、限制性医疗技术、检验项目名称及有效期,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特殊实验室检查等 /
13 医疗价格 服务价格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标准等信息 /
  药品耗材 药品、医用耗材品规及价格等信息 一楼大厅有药品信息价格公示
14 环境导引 交通导引 机构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 市内111、118、125直达
内部导引 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停车场、院内行车指引、停车收费标识等 /
内部导引 各科室(部门)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绿色通道"指引标识等 各楼层均有楼层索引
各科室(部门)的名称:
一楼依次为:中医外科门诊、儿童保健科、收费处、药房、计划免疫科
二楼:慢病门诊、中医内科、检验科、口腔科、妇科、药库
三楼:住院部
四楼:康复科、针灸科、家医签约室
五楼:主任办公室、院感室、医保科
六楼:办公室、财务室、宣教室、会议室
公卫措施 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落实政府应急处置措施的相关信息等 公共卫生预防控制预案,应急处置预案。
安全警示 服务场所安全(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识及危险提示标志等  安全通道标识、防火标识、便民标识、远离辐射标识、医疗废弃物标识、禁止吸烟标识、安全用电标识、安全出口标识等。
应急指引 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安全通道路线、指引标牌、路线等 安全出口标识
15 诊疗服务 服务时间 门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病房探视时间及各项服务的办理时间等 门诊服务时间:各科医生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2:30-17:30,周六日内科、慢病门诊上午 8:00-11.30,下午2:30-17:30。
专业介绍 专业方向,临床、检验、检查等专业服务项目名称及特色服务的相关内容等 全科、皮肤科、中医内科、针灸科、计免门诊、B超室、放射科、中药房、西药房、检验科等临床科室,其中特色科室有:中医外科、康复科
就诊须知 门诊就诊流程、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直接挂号就诊,就诊时佩戴口罩,疫情期间不诊治发热病人,请主动前往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住院须知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直接挂号就诊,医生开具住院单,就诊时佩戴口罩,疫情期间不诊治发热病人,请主动前往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预约诊疗 需要或可以预约的挂号、诊疗、临床检验、检查等的预约途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直接挂号就诊,无须预约。
检验检查 进行临床检验、超声、影像学等辅助检查的流程、须知、注意事项,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门诊患者:医生开好相应检查单,持缴费号码至收款处缴费后,拿缴费单到相应科室做治疗,科室工作人员告知领取报告时间。
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的双向转诊服务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等;医联体业务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家介绍、服务内容、流程、联系方式等 本院医生直接联系上级医院,由上级医院救护车及医护人员护接至上级医院就诊。
远程医疗 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流程、收费等 /
社区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门服务项目等服务流程、内容、联系方式等 免费上门服务,联系方式:0552-2064965 转 4
特需服务 特需诊疗服务项目相关信息和导引 /
临床研究 开展临床试验、临床研究项目及知情同意、不得收费等有关要求 /
16 行风建设 招标采购 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管理
行风建设 行风建设及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如下九项不准行为事项。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接受,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依法执业自查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等 蚌山区青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法执业承诺书已签订
医疗秩序 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患者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注意事项等 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各项诊疗工作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会公共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就诊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二、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侵害患者的合法权益,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患者及家属要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医务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改善服务态度,讲究医德、医风,提高诊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四、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要建立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良好医患关系。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应向患者及家属介绍有关患者的诊疗情况及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并认真、及时、妥善处理;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不得寻衅滋事。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三)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四)利用封建迷信扰乱医疗机构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的;
  (五)偷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患者财物的;
  (六)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
  (七)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八)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
  六、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严禁非法使用。对违反者,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严厉惩处。
  七、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增加收费透明度,禁止向患者乱收费;认真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对急危重患者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治。患者就诊、治疗要按章交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诊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有效的出院通知后,住院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据病床拒不出院。
  八、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其尸体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传染病患者的尸体必须及时火化;其他病因死亡患者的尸体应立即移放太平间。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尸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内其他场所。死者家属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时,可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要求进行尸检。患者家属或单位应及时将死亡原因清楚的患者尸体移至社会法定停尸场所或火化。
投诉途径  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等 投诉地点:中心主任办公室 投诉电话:0552-2041121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纠纷处理 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如医调委)地点、联系方式等 1、医院接待病人投诉的有关部门中心主任
2、投诉的程序:(一)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投诉时间、反应主要问题。(二)核实。由接待人员根据投诉内容,直接转给中心主任。(三)处理。对投诉能当场予以解决的问题,颖立即解决或解答,不准推诿。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的,应和病人越好下次接待时间,减少病人往返。对于上级转发新,在调查核实基础上,由相关职能部门在2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3、反馈。(一)由中心办公室上报中心主任,分析汇总接待中出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措施。(二)加强各职能处室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沟通,及时做好投诉接待的信息反馈工作。
备注:此处需统一附上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服务诉求专门渠道链接(http://hssm.ahwsjd.cn:81/hssm/web/appeal.html)
17 科普健教 健康科普 健康保健及疾病防治、康复等方面的科普知识 健康教育宣传栏
健康教育 开展健康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 地点 由各科室制定讲座时间,每月一次健康活动讲座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等 /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医院设置控烟宣传专栏及滚动播放控烟方面的宣传标语,图片。
18 便民服务 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路线,在线咨询服务等 一楼大门处设有导医台,可以详细咨询。
特殊人群 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优先服务窗口标识等 各个窗口单位设置军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优先窗口标识
收费查询 查询的方法、流程、地点和导引路线等 来院查询
医保服务 医保支付、报销流程、地点、导引等 地点:一楼大厅收费处,开通办理门诊、住院、慢病医保业务,直接结算。
复印病历 病历复印的流程、地点、导引路线和收费说明等 /
其他信息 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19 监督保障 公开制度 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审核发布、管理维护、咨询回应等工作做出规定 /
人员保障 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负责人、管理部门或者专业负责人员、领导小组成员等信息 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蔡嵩
工作推进 定期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纠情况、考核工作进展情况等 高度重视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商讨研究,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指派专人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及时的维护更新,对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限期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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