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住建交通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25 08:51来源: 蚌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蚌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建设规范运行,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市委、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现就我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查纠并举、突出重点”的总体思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破解发展难题,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项目谋划不细不实、招投标违法违纪违规、质量管理不严、经费保障不及时和政策处理不规范等问题。通过专项整治,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市场主体守法意识显著增强,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工程建设市场体系更加规范,建筑物和建筑人的生命“双安全”。

二、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住建交通局所承担的市政道路、乡村公路、绿化、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建设与养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整治内容

(一)项目前期谋划阶段。

1、前期准备工作不规范问题。着重查找项目决策是否规范,有无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违法违规决策乱上项目;有无无总体规划、各部门多头谋划、部门衔接不充分导致谋划项目不细不实无法实施;有无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等问题;着重查找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科学确定项目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着重查找与其它单位相互推诿扯皮,造成工程迟迟无法开工的问题。

2、项目设计不规范问题。着重查找对设计单位把关不严,因设计单位前期工作不细致,导致标后产生重大设计变更责任。

3、项目概算管理不规范问题。着重查找概算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设计单位编制概算把关不严,项目概算错项、漏项,导致项目概算随意突破和多次调整等突出问题;对造价单位编制清单控制价把关不严,导致项目标底造价超工程造价行为。

(二)项目招投标阶段。

1、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问题。着重查找场外违法交易行为,该招标而不招标,该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或明招暗定;将应公开招投标项目划分为几个小项目或者子工程而进行邀请招标、约定招标、议标;以集体讨论等形式规避招标等突出问题。着重查找以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着重查找以战略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协议、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方式搞虚假招标直接发包。

2、重点整治招标文件设置问题。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着重查找通过不科学合理设置评分标准,达到地方保护、偏袒意向性企业,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等现象;着重查找工程项目工期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等现象;着重查找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特定行业业绩获奖项、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在本地缴纳税金等负面清单内容。

3、重点整治围标串标问题。着重查找通过邀请招标方式,与特定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通过不正当手段为特定投标人谋取中标的行为;着重查找与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使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围标,以达到中标的目的等突出问题。

4、重点整治定标不规范问题。着重查找是否合理制订定标规则;着重查找已经出现转包、买卖项目、工期严重滞后、群众多次投诉质量问题的企业,依然被做为中标单位进行定标的现象。

5、重点整治标后履约监管不到位问题。着重查找标后合同履约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末按设计图纸施工、项目变更签证把关不严、签证不实、违规拨付工程款、虚增竣工图工程量等问题。

(三)项目实施阶段。

1、重点整治合同订立不规范问题。着重查找合同中对履约、设计变更、组织施工、建设成本优化、转包和分包、处罚等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明确。

2、重点整治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着重查找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善或不履行建设手续就开工建设,未认真落实开工报告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等突出问题。

3、重点整治二级建筑市场。着重查找是否存在投标人将其中标的项目转包给其他人从中渔余利的行为;着重查找项目总承包合同中没有分包约定,但中标人不经招标人同意私自分包给他人的行为;着重查找是否建立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规范建筑用工行为;着重查找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无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接工程的问题;着重查找持证上岗率低,特殊工作没有上岗证、人员证件过期等现象。

4、重点整治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着重查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未落实,监管人员职责不明确,考核机制不完善、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着重查找施工单位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施工;盲目施工、野蛮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施工使用的产品、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无产品认定证书;现场施工资料不全、记录签章不规范等问题;着重查找工程监理机构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监理单位人员配各不足、专业配备不齐、人员变更频繁无人监管等问题;着重查找事故警示教育不经常等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5、重点整治资金管理方面问题。着重查找是否组织实施对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积极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着重查找无正当理由增加预算等突出问题;着重查找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进行以增加工程造价为目的和因项目投标不平衡报价而引发的重大设计变更;着重查找无故拖欠或延迟发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着重查找是否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安措费的监督管理,形成建设单位按规定支付、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监理单位按规定审批、主管部门按规定监督的合法程序;着重查找是否及时退还施工单位缴纳的各类保证金。

6、重点整治竣工结算及资料管理方面问题。着重查找“用而未验”等不及时验收的问题;着重查找竣工结算不及时的问题;着重查找工程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或工程资料不全的问题。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违规违纪行为。

1、重点整治在勘查、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

2、重点整治工程建设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违规违纪行为;

3、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是否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9月中旬至9月底)

1、成立组织。成立蚌山区住建交通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蚌山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张方永同志任组长,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东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在局办公室设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殷浩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方案制订、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等日常工作。

2、召开动员部署会。召开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9月底至10月底)

各分管领导按照职能分工,将2017年以来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全面摸排,对照整治内容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分析原因,提出整治对策,对自身难以解决或解决不了的问题,提出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自查情况于2023年10月25日前书面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0月底至12月底)

1、全面剖析。对排查梳理后的问题进行逐一讨论,全面剖析,深挖根源,破解瓶颈,研究解决整治对策。

    2、集中整治。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责任到人,制定整改方案,对职能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对超越职能范围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报区政府研究。

    (四)巩固成果阶段。(长期坚持)

    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成熟的措施和办法纳入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建筑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目标要求

(一)要思想重视,统筹协调。要在思想上与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切实认真履行职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查出的问题和不足,要周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

(二)要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做到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在整治工作中,要从制度、程序和台账三个方面入手,对照所确定的整治内容,按照对照法规查制度,对照制度查程序,对照程序查台账,逐一进行查找、整改、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要查纠并重,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彻底搞清楚工程建设领域到底存在哪些问题、哪些问题比较突出,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积极研究防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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