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蚌山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蚌山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联系。(地址: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发展大厦1号楼5楼,邮编:233000,电话:204730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蚌山区住建交通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2019年蚌山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以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政府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同时,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土地征收、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领域,及时发布信息,全年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一百余条。(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单位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单位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所有人员均是兼职信息员,并由办公室主任担任信息管理员。局办公室按照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与局属各科室沟通、了解相关工作的各方面信息,确保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顺畅运行。 (五)平台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升级政务公开栏目。及时更新相关依据、标准、办理指南等信息。例如,及时将本单位所有栏目中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为15个工作日的改为20个工作日。同时,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规范、服务指南、受理单样表、审查工作细则等材料进行了完善。 (六)监督保障 重要信息的发布均通过单位内部研究认可,并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同时,各类信息的发布均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2019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解读与回应不够及时,且数量较少,负责人解读较少,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 二是一些项目的全流程信息未能及时完善,已发布的项目信息要素不全,内容不够完整。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向领导报告信息情况,加强对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及时回应热点信息。二是加强与局属科室的协同对接,掌握项目动态,及时完善项目的全流程信息,做到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等时间节点各信息内容全覆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市、区相关培训,学习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政务公开内容及形式,并结合《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定稿(2019年版)》,认真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各栏目,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效。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发布信息392条。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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