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09:09  来源: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蚌山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蚌山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联系。(地址: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发展大厦1号楼5楼,邮编:233000,电话:204730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蚌山区住建交通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2019年蚌山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以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政府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同时,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土地征收、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领域,及时发布信息,全年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一百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单位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单位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所有人员均是兼职信息员,并由办公室主任担任信息管理员。局办公室按照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与局属各科室沟通、了解相关工作的各方面信息,确保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顺畅运行。

(五)平台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升级政务公开栏目。及时更新相关依据、标准、办理指南等信息。例如,及时将本单位所有栏目中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为15个工作日的改为20个工作日。同时,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规范、服务指南、受理单样表、审查工作细则等材料进行了完善。

(六)监督保障

重要信息的发布均通过单位内部研究认可,并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同时,各类信息的发布均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2019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4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29

0

行政强制

2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解读与回应不够及时,且数量较少,负责人解读较少,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

二是一些项目的全流程信息未能及时完善,已发布的项目信息要素不全,内容不够完整。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向领导报告信息情况,加强对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及时回应热点信息。二是加强与局属科室的协同对接,掌握项目动态,及时完善项目的全流程信息,做到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等时间节点各信息内容全覆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市、区相关培训,学习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政务公开内容及形式,并结合《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定稿(2019年版)》,认真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各栏目,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效。

截止20191231日,共发布信息392条。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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