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4-03-05 09:39来源: 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全称:蚌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单位简介和主要职责:

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本区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3、负责本辖区单位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和稽核工作,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

4、依法查处和督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违纪案件、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年审及“两网化”建设工作。

5、根据蚌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对仲裁员、兼职仲裁员、仲裁员助理、书记员实施日常管理;

6、根据蚌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保管、使用有关文书、档案、印鉴;

7、办理涉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劳动人事纠纷调解的来信来访;

8、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咨询;

9、负责指导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与调解工作;

10、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

11、在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指导下,承担辖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日常工作和乡调解组织建设工作;

12、承办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院长(大队长):路相文(主持工作)

办公电话:0552-2042945

办公地址: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发展大厦1号楼11楼

邮箱:bsrl2046921@126.com

邮编:2330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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