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全称:蚌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单位简介和主要职责:
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本区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3、负责本辖区单位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和稽核工作,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
4、依法查处和督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违纪案件、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年审及“两网化”建设工作。
5、根据蚌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对仲裁员、兼职仲裁员、仲裁员助理、书记员实施日常管理;
6、根据蚌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保管、使用有关文书、档案、印鉴;
7、办理涉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劳动人事纠纷调解的来信来访;
8、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咨询;
9、负责指导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与调解工作;
10、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
11、在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指导下,承担辖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日常工作和乡调解组织建设工作;
12、承办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院长(大队长):路相文(主持工作)
办公电话:0552-2042945
办公地址: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发展大厦1号楼11楼
邮箱:bsrl2046921@126.com
邮编:2330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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