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2-18 11:16来源: 蚌山区民政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2024

部门预算

 

 

 

 

 

 

 

 

 

 

 

 

 

2024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各项民政工作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区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承办全区范围内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和年检工作;负责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复议;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全区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安排使用好国家和地方分配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组织检查、监督保障金的落实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

(四)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区居委会建设。

(五)主管全区范围内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村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区域变更的调查报批工作;负责城区街道、路、巷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负责全区行政区域边界的勘界工作;承办边界争议调处事务。

(六)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和婚姻习俗改革服务工作;负责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七)主管城乡社会救济,依照有关法规制订地方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福利院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八)主管社会福利工作,制订和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和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

(九)主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负责有关政策的贯彻与实施,推动全区社区服务社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十)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建设。

(十一)负责民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与使用。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局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全面推进社区协商工作。

(二)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和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三)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五)强化专项民政事务管理。

(六)突出抓好党建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9215.9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9215.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15.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一)本年收入9215.9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15.93万元,占100%,比2023年预算增加892.26万元,增长10.72%,增长原因主要是工作开展需要

(二)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9215.9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92.26万元,增长10.72%,增长原因主要是工作开展需要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215.9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15.93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215.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7.55万元,占99.8%;卫生健康支出4.45万元,占0.05%;住房保障支出13.93万元,占0.15%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15.9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92.26万元,增长10.72%,增长原因主要是工作开展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7.55万元,占99.8%;卫生健康支出4.45万元,占0.05%;住房保障支出13.93万元,占0.15%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安排90.1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0.38万元, 下降18.43%,原因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2024年预算安排1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相关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2024年预算安排7971.8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08.04万元,增长14.48%,增长原因主要是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相关工作。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 2024年预算安排2.46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24年预算安排9.3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1万元,下降13.87%,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1名。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24年预算安排4.6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76万元,下降13.87%,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1名。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2024年预算安排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62.5%,原因主要是充分利用上级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024年预算安排50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34万元,增长36.22%,原因主要是工作开展需要。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24年预算安排15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14.29%,原因主要是充分利用上级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24年预算安排8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20万元,下降60%,原因主要是充分利用上级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2024年预算安排8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96万元,下降54.55%,原因主要是充分利用上级资金。

12“卫生健康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4年预算安排28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12%,原因主要是工作开展需要。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安排3.5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72万元,下降16.94%,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1名。

1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安排0.9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1.76%,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1名。

1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安排9.5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37%,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1名。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2024年预算安排4.4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17万元,下降3.61%,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1名。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80.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68.54万元,公用经费12.39万元。

(一)人员经费806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二)公用经费12.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13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2万元,下降8.25%,下降原因主要是充分利用上级资金。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1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安排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有政府采购的计划。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农村低保””项目。

1)项目概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的生活保障制度。

2)立项依据。蚌埠市民政局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3)实施主体。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411-1231日。

5)项目内容。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月发放。为保障全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农村人口基本生活,根据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6]185号),蚌山区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该项目预算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用等。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低保

主管部门   及代码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项目来源

 

项目期

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80

   其中:财政拨款

80

         上年结转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低保对象人数

应保尽保

质量指标

资金支出合规性

合规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拨付率

及时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8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有所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助对象满意度

80%

(二)机关运行经费。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3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1万元,下降10.86%,下降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18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1: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
附件2:蚌山区民政局2024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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