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民政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发布时间:2025-02-27 11:26 来源: 蚌山区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办公地点: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1号楼5楼蚌山区民政局 

    办公电话:0552-2066560

    二、执法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民政综合行政执法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性政策规定,负责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对养老机构违法行为、违反《殡葬管理条例》、违反《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规定行为、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界线标志物、擅自编制行政区划界线详图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三、执法依据

    依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行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养老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殡葬设施等民政领域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执法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规定开展执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二)以事实为基础,处罚内容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公正、公开、及时实施;

    (四)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处罚: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行政强制:对当事人下达催告通知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无正当理由的,向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收缴或封存有关物品→结案归档

    五、监督途径

    联系方式:0552-2066560

    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1号楼5楼蚌山区民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