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刘雪洁解读《蚌埠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请问《蚌埠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共三部分,除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三部分组织保障外,第二部分主要措施包括“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增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等5项重点工作任务、23条具体措施,配套制定《蚌埠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20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明确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多元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珠城颐养”幸福城市成色更足。
(二)主要措施。围绕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5项重点工作任务、23条具体措施。
一是落实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施“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项目、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等3项措施。各县(区)要制定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具体实施方案,其内容应当包含市级清单服务内容,且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蚌埠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确保有关任务落实落细。
二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实施“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统计体系、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政策找人’、实施社区(村)老年人探访关爱、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等5项措施。为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服务,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相关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等的依据。建立困难、失能、高龄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
三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实施“推动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强化信息化支撑、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等6项措施。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依据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结果给予差异化护理补贴。
四是增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实施“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培育优质供给主体”等4项措施。新建城区和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集中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20平方米标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各县区配建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
五是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实施“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增强居家养老照护能力、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等5项措施。2023年,新增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69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93个。到2025年底,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6062户,试点建设不少于400张家庭养老床位。
(三)组织保障。提出“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考核激励、加强综合监管、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等4项措施。充分发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处理养老服务重大政策问题,推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请问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重难点问题,《实施方案》有何对策举措?
答: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过程中,将面临供给结构和要素支撑等方面重大问题。《实施方案》注重优化供给结构、强化要素支撑。
一是多层次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扩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农村养老服务、医养康养服务供给,加快构建供需对接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体系。重点是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和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每个街道配置不少于1个老年食堂,下设社区老年助餐点,开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增强养老机构失能老年人照护功能,将条件较好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
二是多方面强化养老服务发展要素。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的比例不低于55%。定期举办市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开展“最美护理员”评选活动。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健全多功能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强化资金保障、人才队伍、扶持政策、信息化技术等措施,增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撑能力。
请问配套的《蚌埠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基本养老服务是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十四五”时期,我市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在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的基础上,优先为低收入的失能、残疾、独居、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要贡献老年人等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市级对照《安徽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蚌埠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一)《清单》明确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3种服务类型、20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其中:物质帮助类11项、照护服务类8项、关爱服务类1项。
(二)《清单》明确每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支出责任和牵头部门。
(三)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市民政局将会同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安徽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调整情况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对《清单》中明确的对象、项目、内容等,按程序报批后动态调整。
政策咨询科室:蚌埠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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