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补助范围及标准

发布时间:2025-02-11 11:24来源: 蚌山区民政局浏览量:7922 【字号:   打印

    高龄津贴补助范围及标准。对本市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具体补助标准: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360元,其中特困供养人员、享受低保待遇对象每人每年720元;10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600元。
    对本市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特困供养人员、享受低保待遇对象以及70周岁以上、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失独”家庭成员的老年人,根据其困难程度和失能程度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提供生活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具体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0元,对其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其中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补贴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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