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蚌埠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蚌埠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定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报告》(蚌公交字〔2023〕17号)收悉。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原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文件规定,结合成本调查,经研究,现将蚌埠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一)3小时内(含3小时),每辆每次收费5元,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费。
(二)超过3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三)超过10小时至24小时内(含24小时)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
二、对以下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临时停放不超过40分钟(含40分钟)的车辆。
(二)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等车辆。
三、新能源车辆(绿色牌照)停车优惠政策按照《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蚌发改价管函〔2022〕31号)执行。
四、以上收费标准自2023年4月10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一年,期满前30日按规定重新核定。执行期间、国家、省和市若有新规定,从其规定执行。
你单位接通知后,应及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实行亮证收费,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蚌埠市关于停车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群众的监督。
附件:蚌埠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停车场基本情况表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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