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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公告

来源:蚌山区人民政府作者:蚌山区政府(办公室)阅读:发布时间:2026-01-06 08:27字体【  分享: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效解决学校课后服务师资短缺问题,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等十九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蚌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我区中小学课后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蚌埠市注册的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时间安排

自主申报时间: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2日。

三、遴选要求

(一)办学资质。第三方机构须:1.持有由艺术、科技、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核准证)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4.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等数字化监管平台公开运营;5.具备进入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6.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备。

(二)师资配置。具有与办学层次、规模、内容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任教师比例在60%以上,提供师资材料须与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师资一致。非学科类培训教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和倾向,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心理疾病和人格障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证书、教练员职称证书、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应证书。不得聘用中小学(包括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品行端正,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

(三)课程设置。属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满足素质教育发展需求;有具体培训内容和详细的教学安排。教学计划明确,课程内容有特色,编写和使用的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四)信誉实力。办学资金稳定、经费充足,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社会声誉良好,无有效投诉,无行业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记录;近五年内无违法不良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报年度年检合格。

(五)安全管理。遵守国家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和国家卫生防疫安全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入校服务人员,应由所属机构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有安全管理预案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四、进校园程序及监管措施

(一)进校原则。本次公告最终入围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学校将通过二次遴选等方式,从上述入围名单中选用合作机构。各校选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和学校签订服务协议,并将参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的人员登记造册,经学校审查后提交区教育局备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教师。确因特殊情况需增补或更换教师的,机构须至少提前1个月向学校及区教育局提交备案申请,并附新增或更换教师花名册、签订满1个月及以上的劳务合同、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规范服务。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提升业务能力,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确保课后服务成效。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学校开展的个性化课程,须在其办学内容、业务范围或经营许可范围内,不得超范围经营。

(三)风险管控。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每学期课后服务结束后,费用进行统一结算。

(四)质量评估。学校每学期要开展学生和家长课后服务满意度测评,对学生家长满意率低于80%的课程项目,第二学期不再开设,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再参与该学校课后服务。

(五)动态管理。在学校引入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过程中,凡出现以下情况的,学校应终止与相应校外培训机构的合作,并将相关情况及证明材料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终止其在本区提供课后服务。

1.提供虚假资质证明的;

2.服务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

3.服务过程中出现较大管理过失的;

4.服务质量、内容与承诺明显不符的;

5.把课后服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机构的;

6.机构或其人员存在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

7.一学期无故更换教师达2次及以上的;

8.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

9.线下收费的。

区教育局和学校做好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常态督查,并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成效作为校内课后服务管理考核的主要依据。

五、申报材料

拟参加蚌山区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报名应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所有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应提供的资质材料包括:

(一)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蚌山区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含相应主管部门的核准书);

(三)机构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从教教师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参与课后服务的机构教师资质证明(教师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非遗传承人等著名民间艺人相关证书)。

(五)提供财务运行良好、无不良社会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机构培训费收费标准及相应课程材料费报价明细表(如果需要购买课程材料,需提供第三方购买渠道)。

(七)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已合规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其他情况材料,内容包括:机构概况、课程相关资料,包括教学内容、授课对象范围、班额上限等。培养目标、师资队伍、课程特色、社会成效以及参与学校校内课后服务的经验材料、其他能证明机构实力的资信文件(如:各级行政机关颁发的荣誉等)。

六、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

有意愿提供课后服务的机构,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其中附件4汇总表只提供电子表格),发送至554276297@qq.com,以“xx机构参与蚌山区中小学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纸质材料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交至蚌山区教育局教育科(911室);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二)资质审查

由蚌山区教育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名单将对接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资质审批部门)进行资格复核。

(三)公示认定

通过资格复核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在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校外培训机构,确定参与蚌山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入围名单。

(四)有效期限

入围的校外培训机构被学校选用后,按年度进行评估,评估合格有效期延续下一年度;证件期满后,机构须重新提交材料申请。

(五)申请时间

在首次遴选后,每年5月接收校外培训机构进校服务申请材料并进行遴选,遴选合格予以入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蚌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机构报名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2-2043609

报名邮箱:554276297@qq.com

地址: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发展大厦9楼911室



蚌埠市蚌山区教育局

2026年1月6日


附件1:蚌山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申请表.xlsx

附件2:蚌山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遴选材料清单(1).docx

附件3:蚌山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教师信息表.xlsx

附件4:蚌山区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信息汇总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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