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城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滞后。《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到2021年,设区市建成区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及破旧管网修复改造。督察发现,蚌埠市相关工作推进缓慢,直到 2022 年才完成管网排查工作,督察进驻时仍有54%雨污错接混接点和17%缺陷点未完成修复治理。
二、整改实施主体
蚌山区委、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是聘请第三方对辖区内市政道路雨污管网,进行全覆盖清淤检测,长度为190.15 公里。发现错混接86处,缺陷点1764处。二是通过工程性整改,86处错混接改造完成;育才街、育仁路、育民街等12条市政道路进行了雨污分流改造长度3417米;新建、改建污水管网2600米。实现该区域雨污水分流排放。
四、目标任务
完成城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以及污水管网错混接点修复改造。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城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以及污水管网错混接点修复改造任务并通过验收。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向蚌埠市城管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2-3111862
电子邮箱:bbcgjgysyk@163.com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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