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长辈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蚌山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首次安置选岗方案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阅读:发布时间:2025-11-04 16:49字体【  分享:

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我区需接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10人。现制定选岗方案如下:

一、选岗时间

2025年11月6日上午9点

二、选岗地点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东海大道3858号)1号楼六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区应急管理局    区消防救援局

区委编办    区纪委    区人社局

黄庄街道、胜利街道、中欣公司(子公司)负责人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10人

四、选岗流程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按照量化评分排序依次领取选岗顺序号码牌。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携带身份证、选岗顺序号码牌到工作人员席核验身份。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在规定时间内(5分钟)选定岗位后,在选岗签名栏签名。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在选岗确认席签字。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离场。

五、有关要求

1、参加选岗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签到并核验身份后,按量化评分排序依次就座,家属和其他人员谢绝入内。选岗必须为消防员本人,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按照公示的量化评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

3、每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定岗位后须本人在选岗签名栏、选岗确认席同时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会场。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不按选岗方案通知要求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岗位。每人选岗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时者,视为放弃选择安置岗位。

5、参加选岗的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肃静。

6、不遵守选岗规则或扰乱现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视为放弃选择安置岗位。

7、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在选岗确认前自愿放弃的,由我区办理灵活就业或自谋职业相关手续,发放一次性自主就业金或自谋职业金。



蚌埠市蚌山区应急管理局       蚌埠市蚌山区消防救援局

2025年1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