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湿地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推进我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依据《安徽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山区分局组织发布了《关于发布蚌山区一般湿地名录的公告》,经区政府同意,确定蚌山区燕山乡五里塘湿地为我区一般湿地保护名录。现予发布。
附件:
1.蚌山区发布一般湿地名录信息表
2.蚌山区梅花山水库湿地地理位置图
附件2:蚌山区五里塘湿地地理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