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蚌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5年安徽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基〔2025〕3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5〕6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普招委〔2025〕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学前教育阶段
1.属地管理原则。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及幼儿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普及普惠原则。优先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积极鼓励并统筹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提升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与普惠水平,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力争达到70%。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免试入园。各幼儿园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学前教育入园工作的相关信息,涵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办法(经审核同意公开发布预警公告的学校,依公告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享有公办学位。学区范围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以区为主、区域联动的原则。建立“区级统筹、学校为主、区域联动、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导下,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全面推行“阳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严禁以各类名义收取选班费等。加大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要内容
(一)学前教育阶段招生
幼儿园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幼儿,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蚌埠市户籍或持有我市居住证。实施免试就近入园,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适龄幼儿进行入园测试或变相测试,不得设入园前置条件,优先满足周边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入园。原则上小区配套园首先保障本小区业主子女入园需求,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主要入园依据。
(二)小学阶段招生
1.招生入学条件
(1)辖区内居民适龄子女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下称:房产证)为主要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①房产为普通住宅、居住类公寓(土地使用权70年)的业主适龄子女入学,享受学区入学政策。在规定时间内,通过“2025年蚌埠市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网上招生报名平台”报名。
②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小产权房、商务类公寓等业主适龄子女入学,如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市区无其他房产,且房产所在学区有空余学位,可由区教育局安排在该学区入学;如其房产所在学区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③写字楼、仓库、车库、商铺等非住宅房,不作为学区对口入学依据。
④户籍在我区且在市区内无房产的,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2025年蚌埠市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网上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如申请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招生入学年龄。根据有关招生文件精神,2025年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5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不鼓励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严禁学校超班额招收不足龄学生。
2.招生报名时间、形式和要求
蚌埠市蚌山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录取。报名公办学校时,如遇房产或户籍信息有误等特殊情况可线下(现场)报名。
(1)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时间:7月8日-7月11日。
各校要切实做好网上招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深入社区做好新生入学网上报名咨询、指导等工作。要加强服务意识,做好网上报名后台审核等工作,确保网上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实施。(操作办法见附件3)
(2)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如遇房产或户籍信息有误等特殊情况,线下(现场)解决报名问题时间为:7月15日-7月16日。须携带以下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③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蚌埠第二实验小学、蚌埠市蓝天路小学、蚌埠市新城滨湖学校、蚌埠市城南学校等4所启动2025年秋季招生预警的学校,需要统筹协调入学的,由预警学校统一登记入学意向表,在7月13日前将登记情况表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至统筹意向学校入学。
3.具体要求
(1)关注重点群体,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校在招生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履行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的工作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后,报区教育局核办,获批准后方可缓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学位管理,建立实施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对部分学位比较紧缺的学校,同一房产六年内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共有唯一产权的业主适龄子女也实行同一房产六年内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各中小学校要建立招生入学信息库,做好家长关于所购房产是否满年限的信息咨询。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当服务范围内当年新生人数可能接近或超过当年招生学位数时,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学位供给紧张学校可采取预报名等方式进行适龄儿童摸底。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3)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校要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并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通过大数据查询或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要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疫苗接种、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三)初中阶段招生
1.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对口升学
初中阶段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小学毕业生凭初中入学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中学报名入学。(具体时间见附件7)
各初级中学(含完全中学)要严格按照对口升学政策进行招生,严禁招收非对口小学毕业生。各初级中学在办理七年级学生学籍时,必须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七年级新生名单进行申报学籍。
2.公办初中学校跨学区招生入学
因家庭住址变更,依据现有房产申请跨学区入学的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2025年蚌埠市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网上招生报名平台”中“2025年蚌埠市初中跨学区入学”专区申请(操作办法详见附件3)。入学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到相应公办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入学。
3.返乡人员子女入学
蚌埠市区户籍人口适龄儿童返乡就读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2025年蚌埠市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网上招生报名平台”中“2025年蚌埠市返乡、随迁初中入学”专区申请(操作办法详见附件3)。有房产的,将安排至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无房产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
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区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随迁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2025年蚌埠市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网上招生报名平台”报名。有房产的,在房产所对应学区入学;无房产的,到居住地所在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如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实现零障碍入学。
2.残疾儿童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学籍管理系统。
3.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入学
学校要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关爱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建立台账,关爱到人,资助到家,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入学
学校要对服务范围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情况进行摸排,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五)中途转学
原则上学校不得大班额接收转学学生。因班额限制而无法转入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六)照顾政策
1.照顾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从服务和支持蚌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在保证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驻藏部队干部、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烈士子女、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蚌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具有重大影响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全军大军区以上英模、模范人物子女、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享受政策照顾,分别由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居住地统筹协调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和初中就读。
2.材料提交及审核
享受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父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驻藏部队干部由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证明;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由市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烈士子女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证明;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蚌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由市侨联、市委统战部(台办)、市商务和外事局和市科技局出具证明;具有重大影响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子女由市发改委、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出具证明,经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效能办)审核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审核核准;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全军大军区以上英模、模范人物子女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总工会、蚌埠军分区出具证明。
对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入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学校要切实执行好国家和省、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平稳有序。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盖章扫描件)报区教育局备案。
区教育局及学校要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本级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的政策。要通过本地新闻媒体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完成。要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二)加强过程监控,落实“阳光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附件9)。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市、区教育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等,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区教育督导部门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三)严惩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生态。区教育局进一步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区教育局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及电子档案转移。
本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通过区政府网站、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
1.2025年蚌山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表
2.2025年蚌山区小学对口初中学校对照表
3.2025年蚌埠市市区网上招生报名操作办法(公办及民办小学一年级、民办初中七年级;市区初中跨学区入学;市区返乡(随迁)人员子女初中入学)
4.2025年蚌埠市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请表
5.2025年蚌埠市(返乡、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
6.2025年蚌山区中小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汇总表
7.2025年蚌山区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8.2025年蚌埠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照顾申请汇总表
9.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
附件1
2025年蚌山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表
序号 |
学校 |
招生范围 |
|
1 |
蚌埠市铁路第三小学教育集团 |
蚌埠市铁路第三小学 |
宏业一村(鸿运名邸);宏业二村(鸿运华府);宏业三村;龙湖•红叶山庄;龙湖轩;湖景花园;泷湖湾沁园;龙园新村;宏源望湖城;龙湖一品;胜利东路1166号(环保局宿舍);雪华路310号(雪华园);235号(新二区);245号(312地质队小区);295号(邮车站小区);296号(水建大院);南湖路54号;91号(雪华路北小区);金桥小区;金康园;龙泽苑;雪华大厦;玉龙湖畔;银杏园。 |
2 |
蚌埠市龙星实验小学 |
吾悦和府;和谐家园;马场湖嘉苑;欣悦嘉苑(南苑、北苑)。 |
|
3 |
蚌埠市蚌山小学教育集团 |
蚌埠市蚌山小学
|
南山社区:中荣街139号老市委大院小区1栋-16栋;胜利中路33号1栋-5栋;35号;中荣街157号中心花园小区1栋-6栋;南山苑(原南山路122号、中荣街139号、老市政府西院综合楼);南山路112号(栋)蚌山小学教工宿舍;国货路114号、116号;华丰街63号、64号;南山路103号、119号;华丰街六巷;中荣街95号。喻义巷社区:中荣街126号建委小区;中荣街146号市工会小区;中荣街148号、154号广电小区;南山路74号、78号单体楼;南山路8号古玩小区;工务段后院小区:喻义巷26号1栋、喻义巷26号2栋;喻义巷小区:喻义一巷1号、16号;喻义一巷3号1栋、2栋;统战政协小区;华丰街一巷42号、44号单体楼;天桥花园小区:华丰街一巷28号1栋-6栋、喻义巷平房38-58号(双号);工务段前院小区:南山路13号1栋-3栋、南山路31号1栋-2栋;南山路81号、87号单体楼;华丰街20号(老区政府)单体楼;天桥大院小区:中荣街54号1-3栋、淮河路924号(老号是422号)单体楼;国货路54号。 |
4 |
蚌埠市南山郦都小学 |
南山郦都社区:南山郦都小区;万方新都会广场。 |
|
5 |
蚌埠市黄山学校小学部 |
石榴院子;山水宸院融院;奥林商业广场;雍景苑;陈梁嘉苑(原航华嘉苑小区);徐桥嘉苑(暂入);观山悦;半山云庭;磐龙院(暂入);新新和苑。 |
|
6 |
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中心小学 |
定菴村;田荣村;孙家圩子村;洼张村;铅山村。 |
|
7 |
蚌埠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
蚌埠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 |
南山社区:南山路128号、134号、138号(1栋、2栋);南山苑(原中山街130号一实小宿舍、134号、138号、142号、148号、156号、168号、174号);商之都城市星座A座、B座(胜利中路63号1栋、2栋);胜利中路51号(科学宫院内)。体育场社区:胜利中路76号、88号(1栋、2栋、3栋、4栋、5栋、一排、二排、三排);中山街207号、225号。航华社区:体育路94号(3栋、4栋)。 |
8 |
蚌埠市汇金小学 |
汇金商业广场。 |
|
9 |
蚌埠市城南学校小学部 |
龙门悦府小区;聚云商务广场小区;宝业学府绿苑小区;东方都市小区;燕阳嘉苑小区;燕山书苑;沁雅大成天下;云锦园;文馨花都;龙门壹品;百合燕山公馆小区;清樾小区。 |
|
10 |
蚌埠市水游城学校小学部 |
和平社区:鹏欣•水游城;水游城揽玥居、揽景居;清大德人。施徐光彩社区:南翔城市广场;蚌埠光彩大市场;江北花园。东方红社区:花园新村;丰泽园小区;米亚花园;西泉小区;老八段(朝阳9号区);红旗三路4号;红旗三小教师宿舍。和平社区:香园小区;典雅名邸。 |
|
11 |
蚌埠市红旗一路小学 |
朝阳社区:金鼎皇庄;建业小区;龙源城市花园;新天地商贸城;联华家园(工农路5号区);朝阳四村(朝阳4区)。红旗社区:朝阳六村;朝阳八村(朝阳8区);工农家园;禹花苑;富贵云天;四季阳光花园;红旗二路100号、136号。体育场社区:金地阳光小区。 |
|
12 |
蚌埠市南山学校小学部 (蚌埠市回民小学) |
纬一社区:鼎元里小区;天沣望淮府;安兴苑小区;天奥大厦A区、B区;阳光水岸小区;时代广场C区、D区;南山生活小区;纬一小区;原纬二路小学宿舍楼;吉安里小区;社区中的散户。爱国巷社区:文雅书苑;华海玉器市场;莱特名苑小区;新新苑小区;爱国花园;宇晨花园小区;升平街小区;爱国巷小区;社区中的散户。华昌社区:二马路商业广场;龙华大厦;原拆迁户及社区中的散户。前进社区:三径书苑;胜利中路158号;一中宿舍小区。朝阳社区:太平街474栋;前进路14栋;工农路47栋、55栋;华美嘉园;太平街329号。航华社区:书香门邸;飞院小区;黄金花园一二区;航华小区(除3、4栋);金融小区;工农小区。上游社区:工农新村;美林苑;丽都园;华景嘉园;沁雅佳苑。同乐园社区:奋勇街小区;时代广场A区、B区;同乐园二区;大舞台小区;回民小学宿舍楼;32中宿舍楼;水产宿舍楼;和悦新居;新世纪广场住宅楼;社区中的散户。中平社区:青年小区;中平小区;同乐园一区;公路局宿舍;保安里小区;社区中的散户。南山社区华丰责任区:南山路133号、135号;中兴小区;责任区中的散户。喻义巷社区天桥责任区:同源小区;荣盛源小区;责任区中的散户。航校附近散户。船民子女。 |
|
13 |
|||
14 |
蚌埠市第二十六中学教育集团 |
蚌埠市燕京学校小学部 |
陶山社区:陶店家园(北苑);陶店新村。陶店社区:陶山嘉苑;滟澜山小区;陶店家园(南苑)。燕山村:燕山新村;岗北村;南庙村;机场新村;梨朱村;王巷村;仲集村。装甲兵学院(军人子女)。 |
15 |
蚌埠第二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
蚌埠第二实验小学 |
新新家苑;新新尚层;金山花园(含金山名御苑);翠竹园;大塘名门;金汇国际花园;百合公馆二期(杰座);财富广场;蓝天花园(不包括29、30栋);蓝天星座;幸福里;体育路2号(4、5、6、7、10、12、14、18、19栋);体育路5、7、8、9、18、20、56、64号;体育路88号北片(1、2、3、4、6、7、9、10、11、12、13、14、15栋);体育路94号(1、2栋);建国路(5号、14号、15号、17号);中荣街200号;群众巷9号;胜利中路10号;东航嘉苑。 |
16 |
蚌埠市蓝天路小学 |
万方水晶城;荣盛香堤荣府;蓝天紫竹苑;蓝天花园29栋、30栋;百合公馆一期;名仕公馆;学翰府邸。 |
|
17 |
蚌埠市戴湖小学 |
光彩还原小区;民政家园(含万特国际嘉园);安瑞科小区(原二空新村);戴湖翠微园;湖畔花都;蚌山区法院宿舍(中区法院宿舍);琥珀新天地;花半里。 |
|
18 |
蚌埠市兰凤路学校小学部 |
兰凌御府;兰凤家园。 |
|
19 |
蚌埠市兰凌路小学 |
雪华村;珍珠小区;公安新村;菱湖山庄;菱湖小区;龙湖香都;南湖路派出所所辖范围;小王庄(原龙湖派出所住户);兰庭书苑。 |
|
20 |
蚌埠第二实验小学滨湖校区 |
湖山春晓。 |
|
21 |
蚌埠第六中学教育集团 |
蚌埠市新城滨湖学校小学部 |
海亮天御;恒大御景湾;恒大翡翠华庭;瀚林华府;天湖国际;荣盛华府;金叶苑;中南江山府(暂入)。 |
22 |
蚌埠市滨湖实验学校小学部 |
绿地中央广场;滨湖花园;禹州龙子湖郡;禹洲新城里;禹洲栖湖朗廷;帝景珑湾(帝景大观);瞰云台;檀境里。 |
|
23 |
蚌埠市虎山学校小学部 |
山水宸院北院南院;麓山悦府;新地城市广场住宅小区。 |
|
24 |
蚌埠市慕远学校教育集团 |
蚌埠市慕远学校小学部 |
紫荆名流;三星家苑;华府天地;沁雅锦绣城;沁园春;航华苑;戴湖桃李园;宝龙。 |
25 |
蚌埠市瀚林小学 |
瀚林银座;百乐门;奥园广场住宅(不含公寓)。 |
|
26 |
蚌埠市晨光小学 |
晨光花园;月光花园;星光花园;阳光花园;瑞光花园;景馨家苑;钻石花园;怡和园;二建三处小区。 |
附件2
2025年蚌山区小学对口初中学校对照表
区域 |
学校名称 |
对口小学 |
局属学校 |
蚌埠铁路中学 |
蚌埠市铁路第二小学(部分)、蚌埠市铁路第三小学 |
蚌 山 区 |
蚌埠第一实验学校 初中部 |
蚌埠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蚌埠市汇金小学、蚌埠市红旗一路小学 |
蚌埠市城南学校 初中部 |
蚌埠市城南学校小学部 |
|
蚌埠第十五中学 |
蚌埠市燕山乡中心小学 |
|
蚌埠第二十六中学 |
蚌埠市蚌山小学、原蚌埠市华昌街小学、蚌埠市铁路第二小学(部分) |
|
蚌埠市南山学校 初中部 |
蚌埠市南山学校小学部、蚌埠市回民小学 |
|
蚌埠市燕京学校 初中部 |
蚌埠市燕京学校小学部、蚌埠市南山郦都小学 |
|
蚌埠市水游城学校 初中部 |
蚌埠市水游城学校小学部、蚌埠市红旗路第三小学(2022年前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可在水游城学校初中部、七中选择,2028年及以后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对口水游城学校初中部) |
|
蚌埠第六中学 |
蚌埠第二实验小学、蚌埠市蓝天路小学 |
|
蚌埠市兰凤路学校 初中部 |
蚌埠市兰凤路学校小学部、蚌埠市兰凌路小学 |
|
蚌埠市新城滨湖学校初中部 |
蚌埠市新城滨湖学校小学部 |
|
蚌埠市滨湖实验学校初中部 |
蚌埠市滨湖实验学校小学部 |
|
蚌埠慕远学校 初中部 |
蚌埠慕远学校小学部、蚌埠市晨光小学、蚌埠市瀚林小学 |
|
蚌埠市黄山学校 初中部 |
蚌埠市黄山学校小学部 |
|
蚌埠市虎山学校 初中部 |
蚌埠市虎山学校小学部、蚌埠市戴湖小学 |
附件3
2025年蚌埠市市区网上招生报名操作办法
申请人可通过电脑端或者手机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以及查询办理状态。电脑端报名网站:https://bb.ahzwfw.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选中或者搜索“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在线办理即蚌埠市网上报名系统。手机端为在“皖事通”app蚌埠分厅首页中选择“更多服务”,选择“教育考试”选中教育入学一件事,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中选择区划蚌埠市。
1.公办学校一年级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市区适龄儿童入学新生分为如下四种类型:第一类: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有房产(已交付);第二类:适龄儿童监护人为拆迁还原户;第三类: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无房产;第四类: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无房产,仅拥有或居住于公租房、小产权房等。申请人在填报前,需先行确认入学类型(入学类型从以上四类进行选择)及入学意向(公办学校)后再进行申请。按要求或提示填写相关必要信息进行报名信息提交等。
2.民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网上报名操作办法申请人在填报前,需先行确认入学类型(申报民办学校)及入学意向(民办学校)后再进行报名。按要求或提示填写相关必要信息进行报名信息提交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公布。
3.蚌埠市市区初中跨学区入学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市区初中跨学区入学分为如下两种类型:第一类: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有房产(已交付);第二类:适龄儿童监护人为拆迁还原户。申请人在填报前,需先行确认入学类型(入学类型从以上两类进行选择)进行申请。按要求或提示填写相关必要信息进行报名信息提交等。
4.蚌埠市市区初中返乡、随迁子女入学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市区初中返乡、随迁子女入学分为如下四种类型:第一类: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有房产(已交付);第二类:适龄儿童监护人为拆迁还原户;第三类: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无房产;第四类: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无房产,仅拥有或居住于公租房、小产权房等。申请人在填报前,需先行确认入学类型(入学类型从以上四类进行选择)进行申请。按要求或提示填写相关必要信息进行报名信息提交等。
附件4
2025年蚌埠市市区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照
片 |
|||||
民族 |
|
籍贯 |
|
健康 情况 |
|
||||||
户口所 在地 |
省市县(区)镇(街道) |
||||||||||
现家庭住址 |
|
||||||||||
房产证编号 |
|
产权人姓名 |
|
||||||||
小学毕业学校 |
|
学籍号 |
|
||||||||
家长 姓名 |
父 |
|
工作单位 |
|
联系 电话 (必填) |
|
|||||
母 |
|
|
|
||||||||
申请意向 |
申请到区学校入学。
家长(监护人)签字: |
||||||||||
原对口 初中学 校意见 |
相关材料原件已审验合格。
经办人:(盖单位公章) |
||||||||||
原毕业学校所属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
相关材料原件已审验合格。
经办人:(盖单位公章) |
||||||||||
市教育 局意见 |
(盖单位公章) |
||||||||||
填表说明
市区小学毕业生跨学区入学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因在市区重新购房造成家庭住址实际发生变迁(提供实际居住的房产证或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和全款购房发票、契税发票);
注:为便民利民,方便群众少跑路,任何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提供“蚌埠市家庭住房查询证明”。对提交房产信息的核验由学校或区教育局利用“不动产查询端口”进行查询。
2.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一致(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的户籍证明);
3.本市市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证)。
注意事项:以上申请材料学校、区教育局审核原件,报市教育局审核时附复印件。报市教育局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5
2025年蚌埠市(返乡、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照
片 |
||||||
民族 |
|
籍贯 |
|
健康 情况 |
|
|||||||
户口所在地 |
省市县(区)镇(街道) |
|||||||||||
现家庭住址 |
|
|||||||||||
房产证编号 |
|
产权人姓名 |
|
|||||||||
毕业 学校 |
|
学籍号 |
|
|||||||||
家长 姓名 |
父 |
|
工作单位 |
|
联系 电话 (必填) |
|
||||||
母 |
|
|
|
|||||||||
申请 意向 |
申请到区学校入学。
家长(监护人)签字: |
|||||||||||
接收学 校意见 |
相关材料原件已审验合格。 经办人:(盖单位公章) |
|||||||||||
接收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
相关材料原件已审验合格。 经办人:(盖单位公章) |
|||||||||||
填表说明
此表由返乡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一、返乡就读初中入学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或父母为本市区户籍(提供户籍证明);
2.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一致(房产证、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证明);
3.非本市市区小学毕业学生(提供小学毕业证)。
二、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父母双方(监护人)或一方在我市具有有效的居住证;
2.在我市有稳定住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3.非本市市区小学毕业学生(提供小学毕业证);
4.父母双方(监护人)和子女均为外地户口(提供父母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注意事项:以上申请材料学校及区教育局审核原件,报市教育局审核时附复印件。报市教育局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6
2025年蚌埠市蚌山区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汇总表
序号 |
县区 |
学 校 |
招生咨询电话 |
1 |
蚌山区 教育局 咨询电话 2043609 |
蚌埠市蚌山小学 |
0552-2062503 |
2 |
蚌埠市南山郦都小学 |
0552-2063519 |
|
3 |
蚌埠市黄山学校 |
0552-2062791(小学部)0552-2063592(初中部) |
|
4 |
蚌埠铁路第三小学 |
0552-3112201 |
|
5 |
蚌埠市龙星实验小学 |
0552-3127072 |
|
6 |
蚌埠第一实验学校 |
0552-2045378(小学部)0552-2890208(初中部) |
|
7 |
蚌埠市汇金小学 |
0552-3223101 |
|
8 |
蚌埠市城南学校 |
0552-2809618(小学部)0552-2809618(初中部) |
|
9 |
蚌埠市红旗一路小学· |
0552-7270008 |
|
10 |
蚌埠市水游城学校 |
0552-3733715(小学部)0552-3733729(初中部) |
|
11 |
蚌埠南山学校 |
0552-2868360(小学部)0552-2868366(初中部) |
|
12 |
蚌埠第二十六中学 |
0552-2070295 |
|
13 |
蚌埠市燕京学校 |
0552-4128721(小学部)0552-2809123(初中部) |
|
14 |
蚌埠第十五中学 |
0552-2857015 |
|
15 |
蚌埠第二实验小学 |
0552-2075092 |
|
16 |
蚌埠市蓝天路小学 |
0552-3085995 |
|
17 |
蚌埠市戴湖小学 |
0552-3072043 |
|
18 |
蚌埠市兰凤路学校 |
0552-3132586(小学部)0552-3132586(初中部) |
|
19 |
蚌埠慕远学校 |
0552-3186935(小学部)0552-3727061(初中部) |
|
20 |
蚌埠第六中学 |
0552-2055429 |
|
21 |
蚌埠市滨湖实验学校 |
0552-3286170(小学部)0552-3286171(初中部) |
|
22 |
蚌埠市晨光小学 |
0552-3826696 |
|
23 |
蚌埠市瀚林小学 |
0552-3971011 |
|
24 |
蚌埠市兰凌路小学 |
0552-3111639 |
|
25 |
蚌埠市新城滨湖学校 |
0552-2566520(小学部)0552-2809150(初中部) |
|
26 |
蚌埠市燕山乡中心小学 |
0552-2857529 |
|
27 |
蚌埠市虎山学校 |
0552-3838258(小学部)0552-3838257(初中部) |
附件7
2025年蚌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具体事项 |
6月20日前 |
区教育局公布《2025年蚌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
6月20日起 |
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来访来电咨询等工作。 |
6月22日前 |
配合市教育局完成网上报名系统内部测试运行工作。 |
6月26日 |
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会议,举办中小学线上招生报名审核人员专题培训。 |
7月1-7日 |
各小学做好线上招生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
7月8-11日 |
小学一年级网上报名(全市统一)。 |
7月12-14日 |
完成公办小学一年级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
7月15-16日 |
各小学线下(现场)解决网上报名问题。 |
7月14日前 |
区教育局组织各中小学完成初中跨学区入学网上报名申请材料审核工作;区教育局同时完成复审。 |
7月14日前 |
区教育局上报复审的跨学区入学申请材料(因特殊房产无法在网上进行申请)至市教育局。 |
7月19-20日 |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回房产对口小学报名,或向户籍所在小学申请报名,有学位学校安排入学,无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民办学校七年级新生报到;已被摇号录取但放弃民办学校的,到原对口学校所在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统筹安排初中学校。 |
7月23日 |
区教育局到市教育局领取跨学区入学审批结果。 |
7月23日 |
区教育局到市教育局领取2025级七年级新生学籍草表。 |
7月24-25日 |
市区公办初中学校七年级新生持《初中入学通知书》报到(含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七年级新生回原对口初中报到)。 |
8月12日前 |
区教育局组织各初中完成返乡(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网上申请材料审核工作(含因房产原因无法在网上申请的材料)。 |
8月17日前 |
区教育局到市教育局领取随迁子女、返乡就读市级审核结果。 |
8月18日 |
各初中通知随迁子女、返乡就读学生报到。 |
8月19-22日 |
各初中上报新生花名册(含电子版)。 |
8月23日 |
区教育局上报辖区内学校的新生花名册(含电子版)。 |
9月30日前 |
各校完成新生学籍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
注:请各校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表所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办理相关手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8
2025年蚌埠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照顾申请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单位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户籍所在地 |
家庭现住址 |
父亲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政策照顾类型 |
备注 |
母亲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本表由政策照顾证明单位填写,汇总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政策性照顾一次性处理,逾期未申报的,一律不再接受处理。政策照顾类型包括招商引资、台胞、引进人才等。 2、具体证明材料按序附在本汇总表后。 |
附件9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