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关于征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了纵深推进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现将线索征集范围、受理方式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养老服务资金监管方面
1.养老服务扶持发展奖补资金、老年人津补贴、适老化改造、老年助餐补贴资金、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发放使用中认定审核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
2.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发放管理中应办未办,申请受理后发放不达标、不及时。
3.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退出机制不健全,对不符合条件的未及时停发。
4.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存在应享未享,或者发放不达标、不及时。
5.未推动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6.未推动具备消防安全技术条件,但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的存量养老机构解决消防审验问题。
7.民政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各类养老财政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方面
8.公办养老机构财务管理混乱、资金使用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9.养老服务机构未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和安全管理培训。
10.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照料护理管理相关要求不力,造成责任事故。
11.养老服务机构和民政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致使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12.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饮食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13.养老服务机构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未配备精神卫生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收住精神障碍患者。
14.养老服务机构内设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提供医疗服务。
15.民政部门日常监管缺位和乱作为问题。违规审批养老服务项目。在涉企行政执法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趋利性执法、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要求养老服务机构无偿或廉价提供服务,漠视养老服务机构合理诉求,不打招呼不办事等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法外开恩”“吃拿卡要”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行为。
16.民政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监管失职失责,向养老服务机构转嫁摊派费用,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特困人员供养经费,插手干预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
17.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态度恶劣、冷漠、欺辱、殴打、谩骂、虐待老年人。
18.养老服务机构以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搞非法集资,以预收费名义实施诈骗。
19.养老服务机构向老年人虚假或夸大宣传、销售药品、保健品。
20.民政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参加保健品论坛等活动、为“天价”保健品站台宣传搞利益输送。对老年人权益保护责任落实不力,致使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受到侵害。践踏社会道德底线,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
(四)其他突出问题
三、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向民政机关提供相关违规违纪违法线索,举报请尽可能提供详细的时间、地点、违规违纪违法事实材料。
(二)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规违纪违法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规违纪违法事实要有证据证明,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重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1.其他机关已依法受理的;
2.请求行政赔偿的;
3.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
4.涉及刑事犯罪的;
5.其他依法不应受理的。
(四)提倡实名举报,举报线索时可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投诉举报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线索举报方式
(一)联系电话:0552-2042429
(二)邮箱:bsqmzjgy@126.com
(三)邮寄: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特此通告。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