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蚌山征预告〔202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湖滨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湖山社区居委会,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许年姚社区居委会、许年姚社区9组、10组,燕山乡陈梁社区居委会、陈梁社区1组、2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湖滨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湖山社区居委会,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许年姚社区居委会,许年姚社区9组、10组,燕山乡陈梁社区居委会、陈梁社区1组、2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戴湖路(虎跃路-解放路)项目建设,用于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和第(三)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湖滨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燕山乡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湖滨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燕山乡人民政府、湖山社区居委会、许年姚社区居委会、陈梁社区居委会、许年姚社区9组、10组、陈梁社区1组、2组范围内,用乡镇(街道、社区)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及村(居)民小组内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蚌埠市蚌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engshan.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湖滨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艳艳,联系方式:0552-3127430
联系单位: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姚旺,联系方式:0552-3139050
联系单位:燕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亭,联系方式:0552-7117105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