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禹会区佑骏公司院内、蚌山区燕山路北侧等10处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现象。
二、整改实施主体
蚌山区委、蚌山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该区域内露天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四、目标任务
对该区域内露天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排查整治。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蚌埠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履行招标程序,自2024年7月21日起对该区域露天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置。区域内建筑垃圾运送至蚌埠市华通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生活垃圾运送至蚌山区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置。现已整改完成。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向蚌埠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2-3129027
电子邮箱:srk3129027@163.com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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