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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来源:蚌山区城市管理局阅读:发布时间:2024-09-10 15:15字体【  分享:

2023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禹会区佑骏公司院内、蚌山区燕山路北侧等10处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现象。

二、整改实施主体

蚌山区委、蚌山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该区域内露天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四、目标任务

对该区域内露天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排查整治。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蚌埠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履行招标程序,自2024年7月21日起对该区域露天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置。区域内建筑垃圾运送至蚌埠市华通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生活垃圾运送至蚌山区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置。现已整改完成。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向蚌埠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2-3129027

电子邮箱:srk3129027@163.com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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