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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蚌山区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蚌山区人民政府阅读:发布时间:2024-04-30 22:16字体【  分享:

市委第九巡察组于2023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对蚌山区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开展了巡察。11月2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蚌山区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蚌山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最重要检验。对巡察组反馈的每个问题都作为“必答题”,不回避、不遮掩,直面问题、正视问题,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查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将专项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问题见底清零

(一)对理论武装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深化思想认识。2023年11月8日,区委召开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区政府党组、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和中欣国控党组织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学习领悟市委主要领导和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精神,深刻认识巡察组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从严、从快、从实推进整改工作,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主题教育,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委班子思想理论武装。区住建交通局和中欣国控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整改期间,中欣国控党委召开传达学习会议5次,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1月14日、11月27日、12月18日,区住建交通局党委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摘编》中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并围绕“加强生态文明树样板”开展学习研讨,切实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市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2023年11月10日成立中欣国控党委,完善中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结合省第二巡视组对蚌山区委的巡察,进一步压实责任、对标对表,切实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为推动全区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规划建设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成《蚌山区绿化管理所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决策规程(修订版)》,明确项目投资建议书、可研报告、图纸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内容,为园林绿化工程决策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全面考虑绿化项目建设前期需要注意的各个环节事项,中环线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游园和光彩游园等8个街头游园施工前,深入开展调研,保障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可行性。三是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对相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相关负责人作出检讨,并表示将提高认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三)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蚌山区住建交通局党委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前期未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深刻反思,相关责任人就存在问题作出检讨。中欣国控党委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夯实思想基础,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和中欣国控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逐项研究分解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工作的时间表,健全整改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提高履职能力,从严从实全面整改,切实做到既“治已病”又“防未病”。

(四)自查自纠开展不够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区住建交通局和中欣国控召开专题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同时举一反三,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职责意识,自觉地抓好分管领域类似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培养好高素质专业化园林绿化干部队伍,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二是区绿化所对辖区内的游园及道路养护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入绿化项目现场进行督导,累计检查出5个问题,当场责令养护单位限期整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今后区绿化所将不定期对所有区管游园和道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另外,区绿化所每周开展常态化巡查,并形成检查台账。中欣公司对2017年以来绿化12个项目组织第三方认真复核审查,目前已完成经济追偿项目3个,完成苗木补植项目2个,结算中予以扣除项目3个。同时,对其中7个绿化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经济处罚,目前已全部缴纳。三是区住建交通局召开党委会,对不重视绿化专项整治的责任人通报批评,同时对自查自纠开展流于形式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反思。中欣国控对未认真梳理项目人员批评教育,要求其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填报的资料须充分调查核实后上报,坚决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问题。

(五)招标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由蚌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区长牵头区住建交通局及中欣公司等相关部门,经过充分讨论,全面考虑绿化项目建设前期需要注意的各个环节事项,如项目投资建议书编制、可研报告编制、图纸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投标方式等内容,研究制定《蚌山区绿化管理所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决策规程(修订版)》,为招标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区住建交通局党委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党委会,对简化招标采购程序、化整为零招投标的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认真开展批评与反思,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事件。通过认真梳理排查2023年以来新招标的项目,未发现有将项目进行拆分招标的情况。三是区住建交通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2023年11月14日,12月18日,蚌山区住建交通局党委组织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12月15日,区绿化所组织培训,加强对《蚌山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2023年修订)》学习,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自整改以来,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共计研究重大事项30余件。

(六)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区住建交通局绿化所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安徽省政府采购指南(2024年版)》,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二是区住建交通局召开招投标政策法规培训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效提高区住建交通局等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做好招投标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11月29日,蚌山区住建交通局绿化所再次组织培训,学习《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规范招投标流程。三是经过排查梳理2023年以来新的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均在7日内签订合同。四是区住建交通局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警示约谈,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在工作中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带头遵守纪律,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办事。

(七)履约担保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中欣国控修订及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和招采管理制度,增加合同签订审批条例,明确合同签订审核、审批要求和责任。目前其公司改制工作已完成,正在搭建新的组织架构,已委托第三方针对公司现状进行梳理,完善一整套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目前初稿已出,待研讨完善后按照新制度执行。二是中欣国控对工程项目履约担保情况排查,共计排查工程合同及履约担保情况80个,已及时整改并引以为戒。三是中欣国控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并要求全体人员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审核程序。

(八)绿化项目现场验收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区绿化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蚌山区绿化管理所苗木移植制度》,对苗木移植的准备、装卸、护理、接收等进行详细说明,保证苗木的移植(砍伐)证和蚌山区《苗木基地入库清单》台账相对应,保证苗木的移栽有据可查,从制度上规范苗木移植工作。二是中欣国控已与蚌山小学办理黄山学校绿化移交手续,就日常各时段绿化养护内容和注意事项等进行技术交底。同时对前期及在建未办理绿化专项移交手续的黄山学校、小新庄、铁三小、雪华小学、南山中学、城南学校、陶山学校、城南特勤消防站、城南大健康医疗产业园9个项目进行绿化移交办理,在后期建设工程移交时及时办理绿化专项交接手续并完善绿化验收资料。三是对近期完工的太平街停车场和M-H-11等五条道路中绿化部分进行自查自纠,并对发现的规格和资料等问题及时整改。四是中欣国控对管理履职不到位的监理单位作出通告和处罚。蚌山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同时认真开展批评与反思,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问题。经过充分批评与反思,区住建交通局党委班责任意识与工作凝聚力进一步提升。

(九)绿化项目养护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区绿化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蚌山区绿化管理养护制度》,对绿化养护标准、养护考核、合同管理等内容作出详细说明,夯实绿化管理养护工作的制度基础。二是蚌山区绿化所积极开展中环线游园及光彩游园整治工作,要求施工方上足人力机械,对现场杂草、枯枝等垃圾进行清理,着力恢复原有的绿化景观效果。目前,现场已完成修剪和清理,已恢复原有景观效果。三是已督促区绿化所及中欣国控养护招标和日常管养工作,中欣国控对黄山学校绿化带内杂草进行清理并完善绿化移交手续。四是区住建交通局党委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党委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认真开展批评与反思,严格督促养护单位兑现合同约定,做好养护工作,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问题。相关责任人作出问题剖析和检讨,其他党委委员也提出批评意见,经过充分批评与反思,区住建交通局党委班子提升了责任意识与工作凝聚力。

(十)绿化养护工程的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区绿化所编制《蚌山区绿化管理养护制度》,对绿化养护标准、养护考核、合同管理等内容作出详细说明,为今后加强绿化管理养护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二是区绿化所于2023年11月20日约谈养护施工单位,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签订事项实施履约行为,对养护不到位的地方进行整改,经过现场检查,行道树缺失、修剪截口未涂抹保护剂、杂草过多、绿篱缺失等情况已完成整改。此外,区绿化所加强绿化养护巡查,制定《绿化养护工作巡查记录表》,每周开展项目检查,常态化推进养护管理工作。三是2023年11月14日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对绿化所负责人警示约谈,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提升工作人员绿化能力水平的同时增强绿化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十一)工程款支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区绿化所及时联系审计单位,要求对立安里街心游园养护项目重新核算,并联系施工养护单位,根据最终审计报告,从近期的养护款中予以扣除。二是区绿化所于2023年11月13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区住建交通局分管副局长带头进行问题剖析,绿化所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依次进行检讨和反思,通过相互批评和反思,区绿化所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三是2023年11月13日区绿化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全体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辅导,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安徽省政府采购指南(2024年版)》,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规范执行工程款支付流程的意识和能力。2024年1月8日,区绿化所再次开展财务相关培训,重点学习《蚌山区住建交通局财务管理规定》,并对此次绿化巡察中出现涉及财务的问题进行讨论。经过认真梳理,目前区管2个游园项目未发现多支付工程款情况。四是区住建交通局开展纪律整顿活动,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人员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加强学习及培训,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五是2023年11月14日,区住建交通局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带头遵守纪律,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办事。

(十二)履约保证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区绿化所于2023年11月13日对全体工作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蚌山区住建交通局财务管理规定》《蚌山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2023年修订)》等内容,并在以后的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对项目履约金以及工程款拨付。2024年1月8日,区绿化所再次开展财务相关培训,重点学习《蚌山区住建交通局财务管理规定》,并对此次绿化巡察中出现涉及财务的问题进行讨论。自整改以来,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上会研究,共计研究重大事项30余件,研究大额资金累计约1000万元。二是区住建交通局开展纪律整顿活动,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人员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加强学习及培训,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三是经过认真梳理,目前区管道路项目未发现提前退还履约保证金。四是2023年11月14日,区住建交通局对相关责任人警示约谈,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带头遵守纪律,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办事。

(十三)工程款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区绿化所已联系需要支付工程款的施工单位,督促提交竣工资料,相关资料报送至区绿化所。区绿化所及时联系审计公司对区管道路周边绿化和补植工程进行审计,区绿化所根据最终审计结果,及时报请区财政支付养护资金。2023年11月29日,已完成拨付。二是2023年11月13日,区绿化所召开专题培训会,全体工作人员参加,重点学习《蚌山区住建交通局财务管理规定》《蚌山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2023年修订)》等内容。2024年1月8日,区绿化所再次开展财务相关培训,重点学习《蚌山区住建交通局财务管理规定》,并对此次绿化巡察中出现涉及财务的问题进行讨论。

(十四)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4日,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学习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以及《蚌山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2023年修订)》,提高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2023年12月18日,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学习。二是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召开党委会,认真反思,深刻检讨,并就租赁江淮植物园合同重要条款未讨论研究和背街小巷藤蔓文化长廊移除项目未上党委会情况在会上作出检讨。三是自启动整改以来,区住建交通局党委严格落实 “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做到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四是对区住建交通局等部门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十五)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区市政所接到任务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集施工单位召开现场会,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制定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迅速完成补植工作,目前78株香樟树已补植完成。二是区市政所成立养护小组,严格落实巡查工作,并建立巡查台账,香樟树补种完成后,养护小组定期开展巡查排查,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树木补种后的养护工作。三是2023年11月14日,区住建交通局党委对区市政所责任人警示约谈,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全面提升市政养护工作质效。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机构改革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鉴于市城市管理局已履行园林绿化职能,区城市管理局“三定”规定已明确绿化职能,并设置了园林管理股。为确保职能与隶属关系相统一,理顺市、区职能部门对应关系,2023年12月29日,区委编委会研究决定区绿化所隶属关系调整至区城市管理局。下一步区城市管理局制定划转人员名册,经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确认后划转人员、资产等,并按相关规定移交。二是已全面梳理全区各单位和部门编制和人员划转情况,不存在其他机构未划转情况。

(二)绿化养护工作出现断档

整改情况:一是蚌山区绿化所积极联系第三方编制机构,12月1日完成中荣街立体植物墙(原立安里游园项目已拆除)和中环线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游园养护清单编制工作, 12月13日在徽采云平台挂网,公布采购意向,确保养护绿化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蚌山区绿化所对全区绿化、街头游园项目进行梳理,惠民路游园、虎山公园等6个游园项目需要增加养护,已将6个游园与立安里游园、中环线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游园同步编制清单、控制价,挂网招标。三是区绿化所对于断养的中环线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游园,每周进行巡查,发现养护问题及时安排人员对其进行整改,直到新的养护单位进场。四是制定完成《蚌山区绿化管理养护制度》,明确到期项目3个月前开展招标工作,坚决杜绝断养情况,保障园林绿化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程款支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黄山学校结算施工单位已申报,审计及复审工作正在进行,初稿研讨修改中。超工期问题经核实为施工总包单位未能及时提供绿化工作面造成,绿化、围墙、门卫室及铺装等工程内容均在工作面移交后及时组织施工,未对交付使用造成影响,非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不予处罚。二是对在建的路港产业园、二实小滨湖校区等10个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排查,并在后续建设过程中跟踪监督。三是工程管理制度中补充专业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项管理条例。四是中欣国控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并要求引以为戒,后续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同类问题。

四、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提升巡察质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规矩意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坚持问题导向,查不足、找差距、明方向,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促进全区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更清醒、信念上更坚定、工作上更务实,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整改成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以立行立改的实际行动扎实做好巡查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到久久为功、一抓到底,切实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变为改进工作、提升质效的过程,转变为健全机制、转变作风的过程,转变为振奋精神、加快发展的过程。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巡察整改成果的综合运用,推动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持以整改实效促进发展、以发展成果体现整改实效,切实把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与主题教育成果运用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与廉洁自律结合起来,带头落实主体责任,把知敬畏、存戒律、守底线作为主要领导履职首要职责,将正确履职、干净担当作为党员干部考核中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044655;邮编:233000;电子邮箱:bshzfb@126.com



中共蚌山区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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