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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公告

来源:省委第二巡视组阅读:发布时间:2023-11-27 21:08字体【  分享: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对蚌埠市蚌山区开展巡视,同步对蚌山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视对象

蚌山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县处级领导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视监督重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开设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 一)信访接待窗口: 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 二)邮政信箱: 安徽省蚌埠市A011号邮政信箱。

( 三) 联系信箱:

1.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区人民政府大门西侧;

2.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大门南侧;

3.宏业南路与环湖西路交口向西30米龙子湖迎宾馆入口东侧。

( 四)电子邮箱: 安徽纪检监察网 ( ahjjjc.gov.cn ) 巡视巡察栏目省委第二巡视组信箱。

( 五) 举报电话: 0552-3137292;19556521602 ( 只接收短信)。

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到2024年1月26日截止。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省委第二巡视组

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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