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关于明确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养老机构需符合收治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且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条件,并承诺对上述人员最高收费标准不高于蚌埠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总和,且统一服务标准和规范,不区别对待。
通过辖区养老机构自主申报,区民政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下列养老机构:
蚌埠市蚌山区龙湖生态老年公寓
地 址:燕山乡定庵村
联系电话:18155203366
蚌埠市蚌山区爱之家养老护理中心
地 址:燕山乡工业园北首研发楼
联系电话:15005527020
蚌埠市蚌山区和谐居老年公寓
地 址:淮河路中段1063号3楼
联系电话:18755265808
蚌埠市蚌山区民生养老护理中心
地 址:解放路瑞光小区1号楼
联系电话:13856014513
特此公告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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