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关于无主财物公告
为规范处置无主财物,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定,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特对以下无人认领的无主财物进行公告。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相关证件、证明到市公安局蚌山分局办理领取手续,超过六个月未来办理的,市公安局蚌山分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上缴国库。
附: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无主财物认领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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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地点 |
金额(元) |
联系单位 |
联系方式 |
1 |
2006年11月初 |
蚌山区华运超市附近遗失物 |
1000 |
青年所 |
0552-2045441 |
2 |
2018年5月14日 |
蚌山区联华家园小区一民房(赌博案) |
6070 |
黄庄所 |
0552-4015310 |
3 |
2018年5月14日 |
朝阳路与涂山路口一车内 |
9400 |
黄庄所 |
0552-4015310 |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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