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2026年中秋国庆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区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履行价格主体责任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认真履行价格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各相关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网页以文字、图像等形式醒目标示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新公示信息,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禁价格欺诈行为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虚假标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低价诱骗高价结算、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四、规范重点领域价格行为
(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销售米面油肉蛋奶蔬生活必需品和月饼、螃蟹等节日特色商品以及高档烟酒茶叶等经营者,要保障相关商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不得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二)餐饮饭店、酒店民宿等经营者要做好线上线下明码标价,在线下收费场所和线上销售渠道醒目位置公示商品价格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优惠条件等信息。要信守合约,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食宿等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
(三)交通物流、停车充电领域经营者要落实收费公示,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落实好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严禁违规收费。
(四)文化娱乐、景区门票等旅游行业经营者,应在入口、售票处、网络售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门票等价格及优惠政策。景区内零售摊点及游乐场、缆车、观光车、游船等商品及服务项目应在醒目位置公示价格信息。不得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行为,严禁欺客宰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五、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自律自治作用,引导会员加强内部价格管理,依法诚信经营,推动价格行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提醒告诫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依法予以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问题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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