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召开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期,蚌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召开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会议,辖区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14家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的通知》,结合日常监管,从人员与管理制度、设施与设备、药品购进和验收、药品储存与养护、药品调配与使用和监测与处置等六方面进行提示和解读。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意义;二要自查自纠,对照建设标准,列出责任清单,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三要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收集填报,做到应收尽收,应报尽报。
下一步,蚌山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与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密切协作,依职责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开展“规范药房”建设,确保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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