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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淮河文化广场等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来源:蚌山区公安分局阅读:发布时间:2025-12-26 10:28字体【  分享: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6年元旦将至,为维护跨年夜期间社会秩序,严防拥挤踩踏和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区政府决定,在跨年夜重点时段对淮河文化广场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并严格执行全域禁燃禁放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的划定

蚌山区禁放区域:划定我区中环线以内(即我区淮河南岸以南,环湖西路、解放南路以西,芦山大道以北、迎宾大道、朝阳路以东围合区域)为禁放区。

二、封闭区域与时间

1. 临时封闭区域:淮河文化广场全部区域及周边毗连的汉明街(文化广场段)。

2. 封闭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21:00 至 2026年1月1日(星期四)02:00。

三、管理规定

1. 实行区域临时封闭。在上述时段内,临时封闭区域将实施人员清空、只出不进。禁止一切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滞留。

2.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文化广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携带、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严禁在封闭区域及周边非法摆设摊点、销售烟花爆竹、孔明灯。全区其他禁放区域同样严格执行禁燃禁放政策。

3. 对违反本通告,擅自闯入临时封闭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对违法燃放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将依法予以收缴并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请到允许燃放的区域燃放。

特此通告。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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