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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科普作品应是上年度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1.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2.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3.作品应具有原创性;4.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具体以当年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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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推荐单位向省科技厅报送当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和作品7份(套)(具体数目以当年通知为准),按当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版。
2.办结:市级科技部门进行形式审查。
3.送达:符合条件的上报省科技厅。
2.办结:市级科技部门进行形式审查。
3.送达:符合条件的上报省科技厅。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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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 李君 | 受理岗 | 对相关材料进行受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 李君 | 办结岗 | 对相关申报进行推荐。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 邓宇婷 | 送达岗 | 将符合要求的材料上报。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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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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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的科普作品未评上退还吗? | 根据通知要求,推荐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
在申报过程中,如果出现材料缺漏,能否补报? | 相关业务科室在受理材料之后,会进行初步审核。如果申报材料存在缺漏项,工作人将会告知补充完善。 |
个人能否直接将作品报至科技厅? | 不可以,必须由地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单位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