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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会长(理事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如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另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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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真实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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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真实 |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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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真实 |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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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流程图
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并网上提交电子材料,经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到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勘验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签署审查意见报决定岗位人员。
决定: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登记的,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办理领证签字手续;对不予登记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
办结:首席代表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按照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证件制作与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或确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决定公开:对核准登记的社团,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公示成立登记公告。
咨询:在工作日接受窗口和电话咨询,并在1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答复。
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勘验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签署审查意见报决定岗位人员。
决定: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登记的,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办理领证签字手续;对不予登记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
办结:首席代表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按照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证件制作与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或确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决定公开:对核准登记的社团,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公示成立登记公告。
咨询:在工作日接受窗口和电话咨询,并在1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答复。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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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 高雯雯 | 受理岗 | 告知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 | 无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蚌山区民政局 | 高雯雯 | 制证岗 | 制证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 高雯雯 | 办结岗 | 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进行发文,制证、发证。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 高雯雯 | 送达岗 | 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进行发文,制证、发证。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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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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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有哪些要求? | 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其法定代表人政治素质要好;在该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未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按皖组字〔2013〕18号文件精神执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兼任? | 可以,但需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由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 |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一般不可以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