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长辈版 加入收藏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

简洁版
事项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
实施主体
蚌山区民政局
受理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会长(理事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如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另外的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2066560
监督电话
0552-2070431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详情版
展开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会长(理事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如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另外的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查看流程图

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并网上提交电子材料,经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到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勘验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签署审查意见报决定岗位人员。
决定: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登记的,发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并办理领证签字手续,经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由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领取。对不予登记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
办结:首席代表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按照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证件制作与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或确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决定公开:对核准登记的社团,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公示成立登记公告。
咨询:在工作日接受窗口和电话咨询,并在1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答复。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个工作日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高雯雯 受理岗 告知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
审查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高雯雯 审查岗 审核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请及成立的相关材料,符合要求的,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提交的场所使用权证明上的场所进行现场勘察: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
制证 0个工作日 蚌山区民政局 高雯雯 制证岗 制证
办结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高雯雯 办结岗 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发文,制证、发证。
送达 0个工作日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高雯雯 送达岗 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发文,制证、发证。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满意度:100.00% ,   评分  5.00

  • 48

    累计评价

  • 48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问题 解答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由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一般不可以兼任。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兼任? 可以,但需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是否可以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