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

养老机构备案

简洁版
事项名称
养老机构备案
实施主体
蚌山区民政局
受理条件
1、已办理法人登记。2、符合养老服务标准和规范。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2042429
监督电话
0552-2066560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详情版
展开
1、已办理法人登记。2、符合养老服务标准和规范。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备案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电子件用于线上办理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2份 纸质 必要 真实有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2份 纸质 必要 真实有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养老机构场所使用权证明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复印件2份 纸质 必要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消防验收合格通知书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复印件2份 纸质 必要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法人登记证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复印件2份 纸质 必要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食品卫生许可证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复印件2份 纸质 必要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复印件2份 纸质 非必要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查看流程图

1.养老机构登记 后向民政部门备案,填写备案书和承诺书。
2.受理后由民政部门提供备案回执,书面告知养老机构运营基本条件及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山区民政局 秦春 受理岗 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受理
办结 0.5个工作日 蚌山区民政局 秦春 办结岗 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备案
送达 0个工作日 蚌山区民政局 秦春 送达岗 负责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送达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满意度:100.00% ,   评分  5.00

  • 5

    累计评价

  • 5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问题 解答
医疗机构新增养老机构服务业务如何备案? 医疗机构新增养老机构服务业务的,应到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级民政部门办理备案。
养老机构登记范围包括哪些? 1.社会力量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登记 2.社会力量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登记 3.政府兴建养老机构登记
养老机构备案必需是法人单位吗?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机构。养老机构包括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其中,营利性养老机构包括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等形式。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等形式。 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